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云阳县林业局

机构设置

云阳县林业局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云阳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林业产业科(安全监管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行政执法科)。

职能职责

云阳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三)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七)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国有林场的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火灾先期处置等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森林火灾先期处置工作。

2.重大项目管理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负责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办公室职能职责: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职责;制定机关各种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会议、保密、保卫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林业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处理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负责林业宣传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工作和领导工青妇群团工作;研究提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沙漠化方面的林业综合性政策及本地区的林业政策建设意见。(负责人:黄中伟,联系电话:023-55188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规划财务科职能职责:

负责编报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林业生产建设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编制林业系统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监督全县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林业专项资金和机关财务;监管国有资产以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负责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林业行业等统计工作。(负责人:黄瑞,联系电话:023-55167707)(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造林绿化科(云阳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国家和市、县有关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法规、政策和规程的宣传贯彻;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工程造林、育林和抚育管理;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裴宏祥,联系电话:023-55167306)(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职能职责: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编制下达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发放林(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组织、指导林权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上报审批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检疫等行政许可和开展本县省际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人:刘玉刚,联系电话:023-55167687)(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林业产业科(安全监管科)职能职责:

负责管理、指导林业科技工作,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制定林业产业政策,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搜集和发布林业产业信息;指导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和指导林产品结构的调整、市场建设和运行,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林业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林业专利及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林业科技与产业项目的评审、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承办林业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引进利用外资、人才和林业先进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与中介组织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国有林场的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火灾先期处置等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李柏霖,联系电话:023-55167269)(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行政执法科)职能职责: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评估;指导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协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指导对执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林业相关法规的宣传;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范明静,联系电话:023-55167705)(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吴玉武:党委书记、局长

贵: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孝兵:副局长

李强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

电话:023-55167700;传真:023-5516770

办公地址

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9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