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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教办〔202610


云阳县发展改革委员

云阳县教育委员

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

云阳县文化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云阳县应急管理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开展云阳县2026年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及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实现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云阳县2026年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及复审工作。

一、基地评选

(一)申报对象

能为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提供安全适宜的场地、优质的课程和良好的师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 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违法记录。

2. 针对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水平,设计专业规范的课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课程评价具体清晰,操作性强,注重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安全性,杜绝“游而不学”。

3. 原则上,每50名学生应配置1名研学导师、1名安全保卫人员和1名后勤服务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4. 能一次性能容纳200名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配置必备的活动、办公用房等,满足教学活动需要,整体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有浓厚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5. 基地地质稳定、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环境安全、电力保证;基地内无危险建筑、路段和高压辐射,通讯、强(弱)电、燃气、卫生、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具有合法手续;基地内有实时视频监控、应急照明、通讯网络系统和应急疏散标识;基地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要求;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

6. 应同时符合《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育基地建设指南》(附件1)、《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估标准》(附件2)文件要求

(三)认定程序

1. 自主申报。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或社会组织,于202653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传邮箱yyjwdtyk@163.com,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3-55138385

2. 现场核查。2026630日前,由县教委联合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基地接待条件、安全保障、人员配置、运营管理等硬件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对基地课程设计和教学人员的课程执行能力等进行现场评审。

3. 公示认定。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云阳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基地复审

(一)复审对象。2026年达到复审年限的云阳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县教委于2023年命名基地),以及2025年复审不合格需整改的基地,共8个(附件4)。

(二)复审依据。符合《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育基地建设指南》(附件1)、《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估标准》(附件2)文件要求。

(三)复审内容。基地安全保障、课程建设、活动开展及建设运营情况。

(四)复审程序

1. 基地自评。复审对象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切实进行整改落实,并将《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复审登记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资料于530日前上报至县教委213室。

2. 县级核查。县教委联合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基地自评材料进行资料核查,并在2026年基地评选现场核查时对复审对象进行抽查复审。

3. 结果认定。本次复审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两类,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不达标的基地撤销其“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云阳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称号。凡基地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为不达标基地:自动放弃复审的;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申报时基本条件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安全保障不落实,安全运营不规范的;发生严重舆情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活动管理不规范或教育功能发生偏离的。

三、长效机制

县教委等六部门联合建立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考核评选及复审制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在每年春季学期向县教委提出申请的,进行现场核查,申报条件、认定程序不变;对命名(复审)的基地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两年复审;对所有基地建立退出机制,凡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违背教育目标、达不到课程建设要求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或自愿申请取消资格的,予以摘牌处理,取消面向中小学校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的资格。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2.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3.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4. 2026年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复审名单

5.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复审登记表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云阳县文化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22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课程化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学校根据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引导中小学生到校外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申报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单位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服务于中小学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服务于中小学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基地是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实现育人功能的教育基地。

第五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从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以主题活动的开展,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

第二章基地建设

第六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设置要根据地域环境、特色资源实际,按照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需要,科学设置实践、研学活动项目。主要包括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活动项目。活动项目的设置要满足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天及以上要求。

第七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活动内容设置要有效衔接国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根据学生不同学段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应遵循自主性、实践性、开放性、综合性、连续性。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纵深发展,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需求。

第八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活动主题要从学生自身成长需要出发,强化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在主题活动中充分体现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阶段目标的实现。加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认识自然、了解社会、学会生存生活等实践、探究、体验主题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课程建设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结合基地特色和可用资源建立课程体系,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每个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活动内容、目标、重难点及活动准备要求,要有明细的活动实施过程、总结分享与反思环节,要有适宜的拓展延伸内容和活动评价量标及结果。

第十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根据教育活动需要,配置必要的教育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通讯、强(弱)电、燃气、卫生、安全保卫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要求。

第十一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活动项目、活动规模、活动计划、课程开设实际,购置配齐中小学生不同学段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器材设备。做到器材设备安全可靠,符合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和安装规范,基地内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可靠。

第十二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活动指导教师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教学指导及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或技能资格。指导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的数量应满足教育活动的需要。

第三章评估认定

第十三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分为国家级基地、市级基地、区县级基地。国家级基地由教育部认定,市级基地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区县级基地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单位制定相应的认定办法和标准,本指南中的推荐认定标准适用于市级基地的认定。

第十四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报认定。市教委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区县教委推荐申报为市级基地的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区县教委对已命名为区县级基地、且正式运营效果好的单位,方能推荐申报市级基地。

第十五条 市教委根据区县教委推荐材料,组织专家按照评估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评估认定采用“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社会公示”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者命名为“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第十六条 市教委组织的市级基地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区县级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由各区县教委组织实施。

第四章基地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建立健全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职能职责、激励措施和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基地管理水平和活动质量。

第十八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按照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时间,有效有序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活动开展的育人效应。按照基地特色和活动主题,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

第十九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建立学生活动评价机制。以学生成长为导向开展科学评价,对学生在实践、研学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情感态度、自我反思、体验收获等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成长档案。

第二十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做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精心制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预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运营要按照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需要和学校具体需求,开展自主运营活动,接受属地教育行政等部门管理。区县教委要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加强区域内各类基地的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作用,实现基地的教育功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市教委指定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对市级基地开展三年考核复审工作,对基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不按教育规律和要求开展活动的,不适宜学生开展实践教育、研学旅行活动或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市级基地称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指南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指南,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评估指南(试行)》(渝教基发〔20163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附件2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类别

基础建设

1.基地地质稳定、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环境安全、电力保证;基地内无危险建筑、路段和高压辐射,通讯、强()电、燃气、卫生、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要求。

2.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并具有合法手续;基地内有实时视频监控、应急照明、通讯网络系统和应急疏散标识。

3.基地整体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有浓厚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4.基地能一次性能容纳200名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配置必备的活动、办公用房等,满足活动需要。

5.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要求;教学设施设备按照基地课程和项目设置,做到活动器材、设备、材料充足,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

课程建设

6.有较为完善的适合中小学不同学段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课程体系、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每批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天。

7.有较为规范的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活动方案)。课程建设要注重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安全性,实现基地活动的教育功能。每个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活动内容、目标、重难点及活动准备要求,要有明细的活动实施过程、总结分享与反思环节,要有适宜的拓展延伸内容和活动评价量标及结果。

8.课程体系设置要充分衔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要求。做到课程内容丰富,活动方案具体,要呈现学生对参加每项主题活动的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目标的达成。

队伍建设

9.建立符合课程设置、接待规模要求的专兼职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按每25-30名学生为1教学活动组,每小组配置1名教学人员和1名教学辅助人员。

10.所选配教师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专业培训经历(从事素质拓展活动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拓展师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11.定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专项培训,积极参加市内外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各项专题培训和课题研究,有切实可行的提高指导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的措施和办法。

12.建立符合基地接待规模要求的安全保卫队伍和管理团队。原则上每50名学生配置1名安全保卫人员,安保人员要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卫技能和业务能力。管理团队配置要满足活动开展和事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行政、业务、后勤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组织实施

13.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人事部门或者工商税务部门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根据学校活动计划和方案,能按照活动要求,有效衔接和实施实践、研学教育活动。建立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的成长档案。

15.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和随时组织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16.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按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教学活动中实时渗透并严格执行。须购买学生活动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17.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做好价格公示,保障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价格低于市场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落实优惠或免费政策。


附件3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制

一、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

(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基地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地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教学活动面积

室内面积

室外面积

提供教育服务优惠政策内容

二、队伍人员情况

专兼职教学人员:名。

专兼职管理人员:名。

其中专职名,兼职名。

其中专职名,兼职名。

主要管理、教学指导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岗位

职务

…………

三、课程体系及课程建设情况

四、基地基础条件情况

五、组织实施保障情况

六、基地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七、部门核查审核意见

核查小组(签字):

八、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备注:可增页。


附件4

2026年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复审名单

序号

认证批次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1

2021

云阳县众发中草药研学基地

云阳县人和街道凤岭村9

2

2019

香盟·花千谷景区

云阳县凤鸣镇太地村

3

2019

绿岛山庄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基地

云阳县南溪镇火脉村

4

2021

三峡农耕园研学基地

云阳县泥溪镇石缸村2

5

2023

黎明古村研学实践基地

云阳县凤鸣镇黎明村

6

2023

云阳县恐龙馆

云阳县澎溪路666号一层

7

2023

云阳县火龙果劳动实践基地

云阳县盘龙街道柳桥社区4

8

2023

传媒文化研学基地

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11117


附件5

云阳县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复审登记表

基地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地名称

运营单位

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民营企业( )

其他( )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上一年度接待

学生数量

微信公众号

课程总数

上一年度新开发的

课程数量

专职社会实践

教师数量

兼职社会实践

教师数量

上一年度社会实践

教师培训人次

同时容纳参加活动

学生数量

是否开辟社会实践“绿色通道”

是( )否( )

交通、食宿、医疗是否便利

是( )否( )

是否每年对基地进行自我监管督查

是( )否( )

是否与当地辖区旅游、公安、交通、文化、食药监管、消防等部门定期互动联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是( )否( )

收费项目是否经过物价部门认可

是( )否( )

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是( )否( )

是否监控全覆盖

是( )否( )

是否有完备的学生

评价档案

是( )否( )

是否购买场地责任险

是( )否( )

是否开展满意度调查

是( )否( )

是否有专门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场地、场馆

是( )否( )

用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用具、器材性能是否完好

是( )否( )

近两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经济纠纷和严重质量投诉

是( )否( )

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是( )否( )

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填写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相关的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师资队伍情况

(主要填写专兼职社会实践教师师资培训及相关情况)

安全卫生建设情况

(简述安全设置和卫生保障情况以及取得的相关资质)

课程开发和实施情况

财务管理及

资金保障情况

年度计划及

活动开展情况

基地主要特色亮点

存在的问题和

下一步整改措施

明年工作计划

基地自评结果:达标(不达标(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部门复审结果:达标(不达标(

核查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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