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普通高中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流程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考生向在读初中学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二步:学校初审后报县教委中招办。
第三步:县教委联合有关部门复审。
第四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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