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教督〔2023〕4号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云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云师)、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各科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督导工作站:
现将《云阳县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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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云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3月24日
云阳县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2023年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云阳教育“五高”路径,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切实发挥督导“利剑”作用,着力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1.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育督导战线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巩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着力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快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二、充分发挥督政作用
3. 认真做好迎接重庆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排,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做好接受实地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4. 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防溺水、控辍保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督查,开展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积极申报区县政府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市级试点,推动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5. 加快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云阳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云阳府办发〔2021〕53号)、《云阳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推进方案》(云教督〔2021〕9号),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标验收细则,制定解决措施,落实倒逼机制,迎接市级过程督导,着力破解“园舍条件达标率低、教职工配备数量不足、未完全落实公民办教职工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三个难题,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6. 积极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云阳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三年行动计划》(云阳府办发〔2022〕2号),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持续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围绕破解“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突出、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缺乏、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不达标”等重点问题,积极推进2027年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全面提升督学实效
7. 继续做好“双减”督导。继续坚持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围绕“双减”目标任务,聚焦工作落实中的难点,加大“双减”问题通报核查处置力度,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持续传导压力。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8. 着力抓好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除险清患,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9. 持续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开展新一轮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10. 试点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积极申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市级试点工作,深入总结提炼试点经验。
11. 扎实开展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开展“月月督”,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责任督学常态督导。开展“专项督”,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评价改革、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开展“按需督”,根据学校个性化需求,由学校自行申报、督导室牵头,创新实施需求式督导、针对性督导、特色化督导。加强学校督导工作室建设,完善学校督导工作室设置和专兼职人员配备,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
四、扎实开展评估监测
12. 不断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制定《2023年学校和直属单位考核方案》,印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启动幼儿园、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开展专题培训,推进25所市县级试点学校建设与评价工作,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推广评价工作经验,将学校年度考核与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有机融合,争取承办全市教育评价改革现场会。加强国家级、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督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13. 统筹开展“双创”评估监测。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监测,做好监测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部门履职和学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数据支撑。
五、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4.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督学,聘任县政府督学,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管理,健全督学培训和考核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15. 加强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在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定期公示责任督学开展相关督导工作的数据,加大智慧督导建设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督导实效。
16. 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开展立足云阳实践的教育督导理论、政策、制度和工具研究,有效服务教育督导工作。积极参加重庆市教育督导评估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评选。加大教育督导宣传,不断扩大工作辐射面、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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