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文件 |
云继教〔2021〕6号 |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管理者培训等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云师)、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片区督导站,委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教人〔202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者培训等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日程
培训时间 | 培训项目 | 培训对象 | 各单位集中 培训指标 | 集中培训地点 |
12月3日 |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者培训 | 各校、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 1人 | 紫金小学报告厅 |
12月3~5日 |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者培训 | 各校、教委直属事业单位提升工程培训团队成员 | 1人 | 紫金小学报告厅 |
12月7~10日 | 初中思政教师培训 | 初中思政教师 | 1-2人 | 教师进修学院(党校)205 |
12月14日~17日 | 初中英语教师培训 | 初中英语教师 | 1-2人 | 教师进修学院(党校)205 |
二、报名方式
各校领导审批确定集中培训对象后,由继教员在“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http://teacher.cqjsfz.cn/home)中申报,集中培训当天9:00到指定地点学习;线上培训者不用申报,届时直接在钉钉空中课堂观看学习。
三、培训方式
均采取“线上+线下+考试”的混合式培训。各单位按指标安排相关教师到现场集中培训,其余相关人员在钉钉“空中课堂”同步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线上考试。
四、组织管理
1.组织参训。《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规定,所有专技人员五年培训周期内,应累计修满不少于120学分的培训课程,其中参加县级及以上集中研修不少于20学分。2022年是本周期结束之年,县继教中心办公室已分别通报各校学分合格情况,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相关教师参加培训,以免影响教师继续教育验审。
2.考核评价。教师进修学院加强培训管理,对全程参加学习且考试(考核)合格的参培教师登记培训学分。
3.疫情防控。学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自备口罩等物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查验。
五、食宿安排
鉴于教师进修学院目前不具备食宿条件,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卢兆明 张桂梅 杨欣
联系电话:85861010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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