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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

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2025年春运、春节假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阳安委办发〔2024〕52号)要求,决定开展春运及春节假期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决策部署,针对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特点,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全面排查整治春运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

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结束。

(一)细化工作方案。2024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和相关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明确责任人,细化落实举措,对专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强化督促落实。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春运前,机关相关科室和委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督促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并开展重点抽查核查。

1.聚焦重大风险隐患,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完善重大风险清单,逐一明确管控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提级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结果。

2.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企业要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企业要对照重大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密切跟踪重大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做到措施严实、风险可控。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突出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抽查核查。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抽查,针对应查未查的,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对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年度事故多发的企业进行核查,摸清重大风险隐患底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4.逐级建立台账,层层压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各单位要结合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隐患,对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定期报送重大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两张表,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县交通运输委将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效纳入春运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内容,在春运前对各地开展春运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制定)。

(三)加强督导帮扶。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春运、春节期间,开展检查督导帮扶。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导检查,邀请安全管理与技术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发挥专家作用和技术优势,深入基层、直奔现场,精准、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委属各单位要针对相应行业,组织重点区县开展交叉互查,既查问题又学经验,促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共同提升专项工作质效。

2.组织开展专家指导帮扶。依托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和各单位技术骨干组成指导帮扶专家组,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高、工作开展不力的重点领域和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指导帮扶,下沉基层一线,提供专业化安全技术指导,协助企业破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难点问题。

3.派检查组加强督导。委领导和委属单位领导带队,组成6个检查组,赴事故或险情多发、春运综合保障压力大、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的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督导,指导地方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能力。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港口作业、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管理等重点方面,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和有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抓好以下事项的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

1.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碰撞风险;

2.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3.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风险;

4.旅游包车违规运营、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5.从业人员、车辆等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等风险;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特别是燃气、锂电池等违法运输,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未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等风险;

7.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城市客运

8.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风险、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大客流踩踏风险;

9.城市公交车辆通行跨江桥梁、临崖临水路段等安全风险;

10.城市客运车辆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状况下的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不到位风险;

11.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等风险,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等情况。

(三)水路运

12.客滚船舶、大型邮轮、客(渡)船、游览船消防安全和超员、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

13. 长江干线等水域重要客运航线客船船员疲劳驾驶;

14.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和危险品船非法清(洗)舱、违规动火作业;

15.重要通航建筑物消防安全。

(四)港口营运

16.港口企业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罐区、堆场、仓库、码头的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安全风险;

17.港口企业危险货物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

18.港口客运站依规落实实名制要求查验旅客实名身份情况;

19.港口客运站旅客及客滚车辆非法夹带或谎报、瞒报危险货物。

(五)公路运营

20.公路连续长陡下坡、临崖临水等易受冰冻雨雪影响路段除冰、除雪情况;

21.特长隧道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建立情况;

(六)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22.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隧道掌子面、沉井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大型临时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垮塌、人员坠落等风险;

23.工程施工驻地防范火灾、暴雪坍塌、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

24.春节后人员返岗或新进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不到位。

(七)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

25.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水上锚地、港口大型机械、施工驻地等防抗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

26.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队伍和装备预置及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情况;

27.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八)安全管理

28.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定和实施情况;

29.针对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30.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情况,春运、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提级管控情况;

31.各地落实春运、春节假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督导,强化调度指导,落实保障措施,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二)突出重大隐患。要结合春运实际,突出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航段以及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系列文件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坚决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和有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三)落实提级管控。春运期间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委提级整改督办,相应整改材料由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执法)按领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定期收集,督促整改。对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委按规定直接挂牌督办。

(四)发挥专家作用。要加大行业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指导帮扶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既做到把脉问诊发现问题,还能对症下药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切实提升专项工作质效。

(五)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作用,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鼓励广大乘客志愿参加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在运输车船场站等公众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营造春运安全保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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