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
“双段长”路地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22〕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路地协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
路地协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县交通局重庆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双段长”路地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渝交发〔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路地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保障铁路运行安全为中心,通过建立完善铁路沿线“双段长”路地协作机制,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深化全县铁路沿线外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全县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有作为、有成效,助推交通强县建设,增强人民群众铁路出行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机制
(一)设立“双段长”制办公室(见附件1)。
办公室主任:县分管交通副县长、重庆铁路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县交通局局长、涪陵车务段段长。
地方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护路联防办公室)、县交通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涉铁乡镇(街道)。
铁路成员单位:涪陵车务段、重庆工电段、重庆房建公寓段。
办公室联系人:县交通局副局长(分管领导)、涪陵车务段包保领导。
(二)设立两级“双段长”(见附件1)。
1.县级段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分管领导)为地方段长,县护路办主任、涉铁乡镇(街道)平安办主任为成员,县交通局指定人员为联系人;重庆工电段包保领导为铁路方段长,相关铁路单位为成员,重庆工电段车间主任(书记)为联系人。
2.乡镇(街道)级段长:各涉铁乡镇(街道)负责人为地方段长,各涉铁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乡镇(街道)平安办主任为联系人;重庆工电段车间负责人为铁路方段长,相关铁路单位为成员,铁路方段长为联系人。
(三)成立路地工作专班及设置合署办公地点。
1.成立路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县交通局1人、县护路办1人、乡镇(街道)平安办1人,铁路相关单位各1—2人组成,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召集人为重庆工电段车间主任(书记),云阳站站长配合。
每月,召集人应组织专班人员对经路地共同确定的隐患提出分级分类建议(见附件2);对未整治的隐患分单位建立“一事一档”,研究整治建议方案,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地方县级段长,由其督促乡镇(街道)进行整治。研究月度联合巡查计划、巡回图建议方案;研究涉铁工程事项处理初步意见;研究开展业务培训内容、实施方案(重庆工电段车间提供)。
2.设立合署办公点:在云阳站和县交通局各设立路地工作专班合署办公点,由涪陵车务段负责云阳站办公点设备设施配置,县交通局负责地方合署办公点。车站应为地方专班人员提供进出站、乘车等方面的服务便利。
三、工作职责
(一)“双段长”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本行政县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
2.组织“双段长”业务培训。
3.协调解决本县路外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加强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共同管控本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统一规划铁路沿线环境建设。
5.每季度末月25日前,县交通局、重庆工电段车间负责统计汇总“双段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分别填记《“双段长”制实施情况季度报告》(见附件3)报送市县交通局和重庆工电段、抄涪陵车务段,每半年报送成都局集团公司和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二)县级段长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县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工作考核。
2.负责制定季度联合巡查计划,并坚持分工与合作相结合的原则,按要求开展联合检查,打破路地壁垒,实现共同负责的目标,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同时,结合管内实际情况,细化并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对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多发易发重点地段加密巡查频次,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对巡查发现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
3.负责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定期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4.各铁路单位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5.重庆工电段牵头、涉铁乡镇(街道)配合制作“双段长”公示牌(见附件4),建立公示牌管理台账。涉铁乡镇(街道)牵头,各铁路单位配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6.负责对车间、乡镇(街道)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庆工电段具体落实,每年至少1次)。
7.重庆工电段牵头,各涉铁乡镇、铁路相关单位配合,对安保区内地方相关建设活动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按照成都局集团公司涉铁工程相关要求,协助办理相关审核工作并做好路地间的信息推送。
8.重庆工电段负责按工务部要求落实“一簿、一图、一库、一牌”要求。
(三)乡镇(街道)级段长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双段长”工作制度,制定巡回图,并认真组织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负责制定月度联合巡查计划,并严格落实。联合巡查过程中,对整治问题进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巡查发现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
3.负责督促指导主动协调村(社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
4.工务工区牵头,村(社区)配合现场设置“双段长”公示牌,并做好公示牌的维护工作。涉铁村(社区)牵头,各铁路单位配合,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5.负责对班组、村(社区)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庆工电段车间具体落实,每年至少1次)。
6.负责做好信息互通,采取建立工作群等方式,确保影响安全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对方,以便及时处置。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双段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原则上,每半年末月地方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由双方商议后确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会议议程。通报上一阶段“双段长”制实施情况、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县交通局负责整理);分析难点问题,研究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期限;研究涉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相关规划、制度、办法等(县交通局、铁路各设备单位根据需要提供);开展业务培训(县交通局、铁路各设备单位根据需要整理培训内容);研究考核事项(县交通局、涪陵车务段共同商讨提出);研究资金保障方案(县交通局负责);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县交通局牵头,涪陵车务段配合)等。
(3)有关要求。参会人员为“双段长”制办公室成员,因会议需要增加人员由双方商议确定;地方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由县交通局牵头、涪陵车务段配合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发参会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抄送市县交通局。
路地双方联系人应在会前协商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确定会议议程,共同审核上会内容,对会议通知(县交通局负责)进行审核,并各自负责通知路地相关参会单位人员。
2.县级段长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原则上,每季度末月由铁路方段长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由双方段长商议后确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会议议程。通报上一阶段“双段长”制实施情况、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重庆工电段牵头,县交通局配合整理);分析乡镇(街道)无法解决的重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研究整治方案和联合执法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期限;研究季度联合巡查计划(重庆工电段制定);研究涉铁工程事项(重庆工电段整理);开展业务培训(县交通局、重庆工电段根据需要整理培训内容);研讨《“双段长”制实施情况季度报告》(县交通局牵头,重庆工电段配合);研究上报的其他事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县交通局牵头,重庆工电段配合)等。
(3)有关要求。参会人员为县级“双段长”成员,因会议需要增加人员由双方商议确定;双方段长共同主持;由重庆工电段按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工作簿》(见附件5)格式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发参会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抄送“双段长”制办公室。
路地双方联系人在联席会前协商联席会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确定会议议程,共同审核上会内容,对会议通知(县交通局负责)进行审核,经报路地县级段长同意后,各自负责通知路地相关参会单位人员。
3.乡镇(街道)级段长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原则上,每月由铁路段长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由双方段长商议后确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会议议程。通报管内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重庆工电段车间整理);分析隐患问题,研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期限;研究不能解决的隐患问题及其他需要上级协调的事项(会议确定);研究落实月度联合巡查计划、巡回图(重庆工电段车间制定);研究涉铁工程事项(铁路各设备单位整理);开展业务培训(重庆工电段车间根据需要整理培训内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平安办牵头,重庆工电段车间配合)等。
(3)有关要求。参会人员为乡镇(街道)级“双段长”成员,因会议需要增加人员由双方商议确定;双方段长共同主持;由重庆工电段车间按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工作簿》(附件5)格式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发参会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抄报县级“双段长”成员单位及县“双段长”制办公室。
路地联系人应在联席会前协商联席会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确定会议议程,共同审核上会内容,对会议通知(平安办负责)进行审核,经地方段长同意后,各自负责通知路地相关参会单位人员。
(二)联合巡查、整治、销号制度。
1.带队巡查。原则上,双方县级段长参与联合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双方乡镇(街道)级段长参与联合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以难点、重点隐患问题和问题较多地段(地点)为主,并由重庆工电段和重庆工电段车间分别填记巡查记录(附件5)。
2.沿线巡查。由重庆工电段车间各工区每月按照乡镇(街道)级联席会研究确定的巡回图(见附件6,包括站内),对影响铁路安全的18类隐患进行巡查,可结合现场养护维修、巡视检查工作合并开展。特殊情况增加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地区要重点关注,对发现隐患且未处理完成的地区要动态关注,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天气预警时要及时巡视。
3.问题写实。工务工区在巡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要通知涉及的铁路单位(按照成铁安〔2021〕227号执行)指定人员和涉及的村(社区)指定人员共同进行判定,经确定的隐患问题(见附件7)由各铁路单位建立“一事一档”(见附件8),详细留存现场图片(水印相机拍摄)和排查的视频。铁路各单位据此下发隐患告知书(见附件9),对在规定期限未完成整治的下发隐患通知书(见附件10),由村(社区)指定人员联合签发。
4.信息共享。由涪陵车务段云阳站牵头负责建立“云阳县“双段长”工作微信群”(群内人员为两级“双段长”成员及县气象局人员,云阳站站长负责铁路方成员入群工作,县交通局指定人员负责地方成员入群工作)。各铁路单位负责将共同确定的隐患(见附件7)发工作微信群,经每月路地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后,由铁路各单位负责按规定录入隐患问题库(见附件11)。路地双方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应立即推送在群内。
5.隐患推送。每季度,由涪陵车务段收集、汇总未整治的隐患问题形成正式公函发县交通局,当面或中国邮政邮寄的方式送达。遇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问题、重难点隐患问题等重要信息或突发隐患不受时间限制,由发现单位及时发函,并抄送涪陵车务段。
6.联合整治。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原则,各铁路单位要将排查确认的隐患问题及时发布在工作微信内,路地两级“双段长”要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有效处置,一时不能整治的隐患问题,两级“段长”要统筹协调,在联席会议中进行会商,共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县级“双段长”每半年至少组织地方行政监管部门和铁路监管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重点安全隐患。对难点隐患问题,可采取召开专题分析会方式,研究确定整治方案,联合进行整治。
铁路各单位要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问题,积极联系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职责内治理任务。
7.验收销号。一般二、三级隐患问题整治后,由铁路方班组负责人与村(社区)指定人员共同对问题组织验收;一般一级隐患问题整治后,由铁路方车间负责人与乡镇(街道)负责人共同对问题组织验收;重大隐患问题整治后,由路地县级段长共同对问题组织验收;隐患确认整治符合要求后,由地方乡镇(街道)级“双段长”联系人拍照(水印相机拍摄)发工作微信群,由铁路方各单位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流程进行销号处理。
(三)联合督查制度。
1.联合督导。隐患问题移交责任单位办理后,路地双方各级“段长”均应对问题的办理情况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并通报信息,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治;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作进度滞后的,提请“双段长”制办公室研究后,由县交通局报请县政府督查室通报、约谈,铁路单位将上报重庆铁路办事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结果在各级联席会议中进行通报。
2.挂牌督办。对重大、疑难隐患问题,经“双段长”制办公室研究后报县政府、重庆铁路办事处纳入挂牌督办,专项研究整治方案,组织协调整治。
3.经验推广。县交通局、重庆工电段负责每季度总结各乡镇(街道)好做法、好经验在各级联席会中进行通报。
(四)联合宣传制度。
1.联合宣传。由车站(负责站区)、工电车间(负责区间)分别牵头,组织路内各单位、村(社县)不少于每月1次,向沿线企业、社县、农村等宣传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发放安全宣传资料,重点强化留守老人儿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人员监护人等关键人群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
2.学校宣传。由重庆工电段团委负责收集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音视频资料发县教委,由县教委明确各学校宣传联系人、宣传辅导员,制定学期宣传计划,明确播放音视频内容、时间等,开展线上宣传。由铁路各单位根据成都局团委分配沿线学校名单,进校园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线下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路地双方要加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领导,全面规范实施“双段长”制。要统一部署、科学谋划、落实细化,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考核,扎实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路地联勤联动。
(二)强化激励考核。根据两级“双段长”成员、工作专班及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按照《激励考核清单》(见附件12),每季度经县级“双段长”联席会研究确定,铁路方由涪陵车务段负责推送铁路各单位并兑现奖励考核,地方政府部门由县交通局负责兑现奖励考核,结果在联席会上通报。
(三)明确治理规范。在上级整治规范指导意见未下发前,轻质漂浮物的整治参考以下标准(见附件13)。
(四)统一制度台账。为切实规范并减轻“双段长”相关工作负担,统一制定通用制度台账,减少管理层级,量化工作任务,优化管理流程,统一实施公示,制度台账“一簿、一图、一库、一牌”,具体由重庆工电段按工务部要求统一印制及录入。
“一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工作簿》,包含“双段长”主要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巡查记录表、联席会议记录表;
“一图”:《“双段长”巡回图》,由铁路方组织制定;
“一库”:《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库》;“一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公示牌》。
(五)强化业务培训。“双段长”制办公室成员、各级段长及成员、参与隐患排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见附件14)、铁路基本知识、隐患排查整治基本规定、程序,铁路交通事故案例等,努力提高“双段长”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六)落实资金保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护路联防办,各涉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铁路相关单位配合,编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资金计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由县交通局统筹安排、规范使用。
(七)做好人员变动通报。“双段长”制办公室、两级段长、工作专班人员发生变动时,铁路方应报告云阳站站长,地方应报告县交通局工作专班指定人员,由其负责更新联系名单,在建立的工作微信群中发布,利用联席会进行通报。
(八)提升治理水平。加强与护路联防、平安中国建设、公安等部门的协助,充分利用既有监测预警系统和监控资源,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物联网传感器等科技手段,提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排查、违法行为信息采集、关键环节远程监测、工作任务闭环管理等能力。进一步宣传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对铁路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云阳县“双段长”办公室、县级“双段长”及路
地工作专班人员名单、乡镇(街道)级“双段长”
名单
2.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
3.“双段长”制实施情况季度报告
4.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公示牌
5.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
6.“双段长”巡回图(示例)
7.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确认书(示例)
8.XXX站环境隐患档案(示例)
9.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告知书(示例)
10.铁路外部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示例)
11.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库(示例)
12.云阳县外部环境安全管理激励考核清单
13.铁路沿线部分安全环境隐患整治销号标准
14.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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