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云阳经信发〔2024〕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阳县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我县科技创新,根据《重庆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我委决定实施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引导资金分配聚焦四大科创高地和“33618”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突出重点,强化绩效导向,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支持以下方面:
(一)重大科技任务。中央科技委员会决策部署以地方为主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和科技创新领域规划、重点工作安排,需要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
(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指国家级和市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新型区(县)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指我市根据相关规划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基地。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指我市集合实际,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五)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指我市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自主设立的旨在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县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明确1个项目牵头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同1家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项目,必须在正常生产经营且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失信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体系管理。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提交《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份、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到县经济信息委科技管理科(A401),同时报送电子档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周龙国,联系电话:55128336/15084478012,邮箱121123248@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8:00,逾期不再受理。我委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遴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进行资助,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审批立项后将签订任务书并成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请慎重填写。
附件: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书
一、项目承担单位
××(加盖公章)
二、实施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建设内容
(填写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创新点和实施的目标等)
四、项目经费预算
(填写项目经费预算总数、经费构成和来源等)
五、经济、社会效益
(填写项目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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