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云阳县科学技术局牌子。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以及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本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学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及普及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根据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本县工业和信息化有关的产业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工业和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三)负责提出本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县权限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含招标方案审查、节能评估和审查)和备案,负责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实施本县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县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
(四)监测分析本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本县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气)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五)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本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县工业、农业、社会事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县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市、本县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重大装备研制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建议;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组织协调利用市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六)指导协调本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指导本县特色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小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及创新创业工作;负责本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负责船舶、建材、冶金、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食盐专营、储备盐管理、市场供应,盐行业发展稳定和统计分析。
(七)负责本县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清洁生产、绿色发展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监测工业能源运行情况,根据经济运行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和应急保障,对全县电力、天然气实施平衡和协调;实施乡镇燃气经营企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新建、改动天然气设施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八)负责统筹推进本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本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组织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负责本县无线电(频率资源)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和本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本县无线电派出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协助开展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与拟订全县对人力资源开发及人事、劳动、保险、分配等政策;组织科技培训、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本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船舶制造业(包括新建、改建、维修、拆卸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打击和取缔非法违规造船行为;负责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华中能监局做好电力运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发展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城市门站以内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管道保护有关政策,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管道发展规划;指导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科技进步。
2.与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行业及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服务供应企业的行业管理。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行业领域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统筹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微型企业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