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为实施云阳县江口镇、双龙镇、人和街道等乡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建设江口镇、双龙镇、人和街道等乡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6〕211号)批准,云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11日发布了该项目《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云阳府征地公告〔2026〕5号)。为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实施,请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所涉坟主在规定时期内及时将坟墓迁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巴阳镇双峰村六组(原平新村7组、8组、9组)本次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征地红线现状图附后)。
二、迁坟补偿:按照《云阳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云阳府发〔2021〕3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办理方式:请涉及本次征地红线范围内搬迁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到巴阳镇双峰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手续,领取补偿金。逾期未迁出的按无主坟墓处置。
四、迁坟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海涛;联系方式:13609432622)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云阳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
202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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