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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云阳县城乡风貌规划管理规程》的通知
云阳规资规范〔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县城乡风貌水平,形成具有文化气质、整体协调、明快清新且富于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大美风貌。按照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的《新时代美丽重庆城乡风貌整体规划》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空间形态规划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云阳县城乡风貌规划管理规程》,并通过云阳县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书面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云阳县城乡风貌规划管理规程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云阳县城乡风貌规划管理规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县城乡风貌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做好持续优化、彰显特色、放大优势三篇文章,着力提升城乡风貌整体大美,加快建设“一地一标三区两城”现代化新云阳,以“六大标识性要素”为引领,强化建筑形态管控,保护好城市“四线”,塑造“错落有致、蓝绿交织、融合古今”的城乡风貌。
二、基本原则
——规划统筹,持续优化。围绕城市发展目标,推进已有规划在美丽云阳城乡风貌整体优化目标下具体落实,使城乡风貌更具特色,统筹引领城市建设发展。强化整体性设计,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整体统筹。
——聚焦门户,标志塑造。聚焦水边、站边、路边以及制高点可视范围内等利于展示城市风貌的重要空间和门户区域,通过标志性大场景塑造代表我县标志性特色风貌的窗口形象。
——问题导向,放大优势。将潜在的城市发展优势和特色资源转化为城市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发展、高质量发展。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形成一批样本,积累一批技术,走出一条城乡风貌工作的科学路径。
——循序渐进,以点及面。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城乡风貌优化工作融入正常的工作开展中,风貌提升与功能提升、生态提升、治理提升一体推进,提升城市设计细节,扮靓城市颜值气质。
三、工作制度
(一)分级管理
根据区域位置、景观敏感程度以及建设项目类型将县域划分为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详见附件一)。对不同管控区的城乡风貌实行分级管理。城乡风貌管理内容包含建(构)筑物外观风貌、公共夜景照明及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重要景观设计。
特别管控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及商务功能集聚区的核心区域,重要对外交通设施连接城市中心区的景观大道两侧,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设施,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大型体育场馆,重要的跨江大桥,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以及其他需要纳入特别管控区的区域。
重点管控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及商务功能集聚区未纳入特别管控区的范围,城市临山和滨水区域,重要快速路、主干道两侧,历史文化名镇以及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城市文化及风貌特色的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纳入重点管控区的区域。
一般管控区为特别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审查流程
特别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原则上应通过云阳县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建(构)筑物、公共夜景照明等风貌,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重点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通过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经审定的建(构)筑物、公共夜景照明等风貌,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一般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通过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其他重点项目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表(详见附件二)应附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分管县领导意见,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专附专项说明(详见附件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位于特别管控区的,经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位于重要管控区的,经属地街(镇)组织联合审查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类型邀请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四)内的专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专家库名单适时更新。
(三)多方案比选
在土地出让(划拨)之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将建设项目须开展方案征集或多方案比选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
特别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方案征集工作,提交不少于2套符合规划条件的高水平设计方案。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形成推荐方案及修改意见。业主单位正式报云阳县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设计方案应在推荐方案基础上优化、完善。
重点管控区内的重要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提交不少于2套风貌设计方案。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进行方案评审,形成推荐方案及修改意见,业主单位正式报审的设计方案应在推荐方案基础上优化、完善。
一般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按其景观敏感程度分为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重要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提交不少于2套风貌设计方案,一般项目由业主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多方案比选。
建筑工程方案应附外立面装饰细化设计图,位于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内的所有项目以及一般管控区内的重要项目,应制作实景三维模型同步报审。
四、规划管理要求
(一)建筑风貌
城市建筑应当彰显山水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地方建筑特色风貌。建筑形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粗制滥造、照搬照抄、采用形态怪异的建筑造型。建筑外立面应当与建筑使用功能相结合,避免不必要的外墙纯装饰构架。
(二)空间形态
位于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内的所有项目以及一般管控区内的重要项目,在土地出让(划拨)之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对地块规划条件合理性及空间形态进行研究,重点地段、重要片区应组织开展方案征集工作,深入研究其城市空间形态、色彩,挖掘文化内涵和区域特色,并将城市设计成果有关要素纳入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管理依据。
(三)城市“四线”
划定城区范围内重要的城市综合公园、生态公园等区域级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等用地的城市绿线;长江、澎溪河等干流和一级支流等水体的城市蓝线;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与场站,以及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电厂、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燃气分输站、燃气储配站、垃圾处置设施、消防救援站等大型公用设施的城市黄线;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的城市紫线;其他城市“四线”在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中具体划定。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四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景观敏感区域
1. 沿江、临崖头排地块的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划拨)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论证将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外对应的堤岸、崖坎景观绿化纳入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单位整体规划、同步实施,作为城市公共环境向市民开放。
2. 以居住性质为主的建设项目,其用地沿江或者沿主干路长度大于或者等于150米的,应当相关规定集中设置临街绿地、广场开敞空间。
3. 位于长江沿岸、快速路及主干道两侧、重要广场、重要水体及公园四周的头排地块以及景观要求较高的崖线制高点的住宅建筑,其外立面应采用公建化造型,采用封闭式阳台,对搁板、空调室外机位以及各类管线进行遮蔽处理。
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应当体现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等重庆传统风貌特征。鼓励临山的建(构)筑物采用传统风貌。
(五)建筑色彩及材料
建筑色彩、材质应当延续历史文脉,契合时代风貌,展示城市个性和特色,与建筑功能、造型、体量相协调,体现建筑特征。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
同一组建筑的主体色调应当统一,一般以不超过两种相互协调的主体色彩为宜,其色彩的明度、彩度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提倡采用柔和雅致的色调。
除消防、邮政等国家有统一色彩规定的建筑外,原则上不得大面积采用红、黄、蓝等高彩度原色。不得使用白色、粉色瓷砖等效果较差的外装饰材料。
(六)建筑屋顶
建筑屋顶造型应当与城市天际轮廓线、周边环境相协调。
建筑屋顶造型应当与建筑主体协调统一。低、多层居住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形式;高层建筑屋顶应当结合功能优先采用退台、收分等造型变化。平屋顶建筑宜采用屋顶绿化等形式美化建筑第五立面。
屋顶上的冷却塔、电梯机房、水箱、楼梯间、烟囱等,应当与屋顶造型整体设计,进行遮蔽或者景观美化处理。
居住建筑女儿墙(含上人露台栏板)高度不得超过2.4米。确需突破的,应当经专题论证确定。
(七)天际轮廓线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有关规定控制天际轮廓线,并符合规划条件确定的建筑控制高度要求。对城市天际轮廓线有重大影响的,其高度和体量应当经专题论证确定。
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广场、城市重要水体周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遵循建筑前低后高、左右错落的布局原则,并结合地形高差和周边环境,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地形高差不大的,不宜采用同一或者相近建筑高度的布局方式。天际轮廓线起伏处的相邻建筑塔楼的高度差不宜小于20米。
高层建筑原则上应当成组群布局,留出视线通廊。
(八)市政工程景观
跨江桥梁、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滨江防洪堤岸等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和景观设计,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山水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内涵和建筑艺术特色。
(九)公共夜景照明
公共夜景照明是指在城市重点区域、重要公共建筑、重大交通设施等处设置的美化城市夜间景观的装饰性照明。公共夜景照明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设计、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美观舒适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因素,注重与周边景观的协调,体现云阳特色文化内涵。
五、协同联动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建(构)筑物的空间造型、色彩搭配、主要饰材等内容开展规划审查、竣工核实。县住房城乡建委加强监察执法,对擅自改变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各乡镇(街道)应配合做好本区域内城乡风貌管理的相关协调工作。
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规划条件和本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应强化设计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进一步加强建筑规划设计师人才队伍建设,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艺术素养、文化自信和创新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应避免施工图设计与经批准的设计方案脱节,加强施工现场指导,确保项目实施效果不走样。
六、其他
附件:1. 云阳县全域城乡风貌分区管控区
2. 云阳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表(模板)
3. 项目专附专项说明(模板)
4.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家库名单
附件一 云阳县全域城乡风貌分区管控图
附件二 云阳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表(模板)
附件三 项目专附专项说明(模板)
建设项目专附专项说明(模板)
一、基本情况
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建设业主、项目代码、建设位置……
二、建设内容
用地情况、建设规模及具体内容、建设目标、建设工期……
三、投资规模
(一)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二)资金平衡情况
项目已纳入……项目库,已获得……资金支持,已落实……资金x万元,未落实资金通过……平衡……
四、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要求……
附件四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家库名单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1 |
李和平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 |
首席规划师 |
2 |
杨欣 |
重庆市规划事务中心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首席规划师 |
3 |
楚隆飞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 |
首席规划师 |
4 |
杨柳 |
重庆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 |
首席规划师 |
5 |
郭剑锋 |
重庆大学 |
副教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 |
首席规划师 |
6 |
许剑峰 |
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学 |
首席规划师 |
7 |
闫照辉 |
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 |
首席规划师 |
8 |
毛有粮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产业与经济/城市设计 |
首席规划师 |
9 |
蒲蔚然 |
重庆日清城市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建筑学 |
|
10 |
王锋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南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策划咨询/土地利用规划 |
|
11 |
李娟 |
重庆源道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
12 |
黄芸璟 |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
13 |
王庆滨 |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市政规划 |
|
14 |
肖礼军 |
中国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 |
|
15 |
胡翡 |
根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城市美学和建筑艺术专业专家库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1 |
马兵 |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设计 |
首席规划师 |
|||||||
2 |
许骏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策划咨询 |
首席规划师 |
|||||||
3 |
周东东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市设计 |
首席规划师 |
|||||||
4 |
杜春兰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城市设计/城市美学/生态环境 |
|
|||||||
5 |
左力 |
重庆大学 |
副教授 |
城市设计/建筑学 |
|
|||||||
6 |
陈航毅 |
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 |
|
|||||||
7 |
杨洪露 |
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历史文化 |
|
|||||||
8 |
顾红男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乡规划 |
|
|||||||
9 |
陈纲 |
重庆大学 |
副教授 |
建筑学/城市设计/历史文化 |
|
|||||||
10 |
徐千里 |
重庆设计集团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
|||||||
11 |
黄莺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
|||||||
12 |
李英军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
|||||||
13 |
杨震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乡规划 |
|
|||||||
14 |
赵洪文 |
重庆鼎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总建筑师 |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乡规划 |
|
|||||||
15 |
侯宝石 |
重庆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 |
|
|||||||
16 |
朱捷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城市设计 |
|
|||||||
17 |
喻嵘 |
重庆编宸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市设计 |
|
|||||||
18 |
魏皓严 |
重庆大学 |
教授 |
城市设计/建筑学/城市美学 |
|
|||||||
19 |
杨劲松 |
赛诺贝格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乡规划 |
|
|||||||
20 |
庞博 |
重庆博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
|||||||
云阳县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交通和基础设施专业专家库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1 |
翟长旭 |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 |
| |||||||
2 |
罗翔 |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市政规划/城乡规划 |
| |||||||
3 |
陈静 |
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规划 |
| |||||||
4 |
周涛 |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 |
| |||||||
5 |
盛志前 |
中国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城乡规划 |
| |||||||
6 |
黄伯寿 |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城乡规划 |
| |||||||
7 |
朱军功 |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 |
| |||||||
8 |
罗国庆 |
重庆市规划事务中心 |
正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 |
| |||||||
9 |
周艳军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路桥设计 |
| |||||||
10 |
张奇瑞 |
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综合交通规划/城乡规划/铁路轨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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