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6230330FMJC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凤鸣镇梧桐村50-1
联系方式:023-5535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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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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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凤鸣镇长城村*组 |
310J房地证2012字第15-20-3-*号 |
陈*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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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凤鸣镇五同村*组 |
310J房地证2012字第15-23-7-8*号 |
王*君、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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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凤鸣镇清江村*组 |
310J房地证2013字第15-9-2-2*号 |
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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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向*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凤鸣镇陈园村*组 |
310J房地证2012字第15-24-7-1*号 |
向* |
登记机构:重庆市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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