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311293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55187716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波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普安乡佛手村*组 |
500235036001JC00426F00010001 |
135.44㎡/229.8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瞿*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普安乡丰河村*组 |
500235036001JC02055F00010001 |
105.21㎡/180.7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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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财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普安乡双门村*组 |
500235036001JC00429F00010001 |
107.07㎡/247.2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王*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普安乡老君村*组 |
500235036001JC00430F00010001 |
75.44㎡/143.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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