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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责任,不断提升法治能力

(一)抓实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县政府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要求,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先进理论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践,有力保障中央、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和推动。党组书记、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统筹推进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三)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把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长久性工作来抓,局领导班子成立学法中心组,建立学法制度,选定年度学法主要内容,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法日,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建立学法档案,以考促学,举办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同时,机构改革后,我们搭建“规划自然资源干部大讲坛”,采取领导班子集中研学、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干部职工轮流讲学等方式,每月集中组织1~2次集中学习,开展分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据统计,今年来组织培训学习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点30余个,已全部完成培训。通过建立学法制度和搭建大讲坛平台,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规范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三级四同)。将局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统一标准化编制,对涉及的30个行政许可事项由市局进行了统一系统采集,下达了统一要件材料清单、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汇制了《服务指南》。另外,对涉及的17个公共服务事项也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了名称、材料清单、办理层级、办理时限等。二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设立“立项用地规划阶段”综合窗口。对该阶段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发至各协办单协同办理。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上级试点要求,制定《云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立标准涉及国土空间规划领域28项、重大建设项目领域10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9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8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补充和更新公示信息。公布了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办事指南、通知通告、局公开信箱、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等,实现了为民服务、反映问题和咨询事项的顺畅便捷。详细规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一般性政务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事项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批准,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就近、便民”的要求,按权限公开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大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氛围。为切实增强社会责任,培育信用体系文化,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着力解决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缺失等问题,不断深化公民诚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全年共撰写信用信息4篇,均被信用重庆网站采纳,分别题为:《发挥行业信用管理优势推进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网络信用查询 强化联合惩戒失信》、《立足诚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开展农村建房“八不准”诚信宣传 维护农村土地依法建设》。二是推进信用信息集工作。严格按照《云阳2020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解释录入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信息,确立涉及信用目录187。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信用信息公示,实行双渠道公开信用信息,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保证实时更新、信息全面、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运用法律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利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对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公开公示。截至目前,配合县发改委录入“信用云阳”,完成涉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数据信息210其中行政许可195条,行政处罚15三是信息共享,推行网络查询机制。积极与重庆市“信用中国(重庆云阳)”对接,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形成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常态化。行政权力事项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时,登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重庆)(重庆云阳),对行政许可、处罚对象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全年共形成查询红黑名单信息193项。是推行政务诚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诚信作用,实行“容缺受理”和“信用承诺机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审批的前置要件不齐全,先予以受理办理,同时告知建设单位(个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所缺前置审批要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如:城中城广场二期、海城云溪上院、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等建设项目。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城乡规划和建设环境,提高建筑(市政)设计质量,规范建设活动。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从事建筑(市政)设计活动和建设活动,并认真遵守执行《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4154号),做到诚实守信。全年共签订诚信承诺书30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信用查询及信用报告应用坚持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诚信作用,对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违法用地企业,全部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其参与全县土地交易市场竞买活动,让失信者受到惩戒。截至目前,共计挂牌成交21宗土地,出让面积693亩,成交金额72071万元,暂无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违法用地企业。

 三、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被申请风险,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坚持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核有机衔接、各履其职,通过先审查后审核的方式体现自身工作特色,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全由相关业务科室提供证据和答复答辩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法制科室负责程序性审查和联系协调复议机关及相关法院,独立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执行《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有效期。及时清理已经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和自我管理。经清理,涉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件,提出废止建议1件,即云阳府办发〔201784号,保留12件。

)坚持会前学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年初由法规科牵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涉及的具体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由业务科室领学,综合性的法律法规由法规科领学。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乡规划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

)增加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投入,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体系。落实法制审核机构负责法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充分保障行政诉讼、法治宣传、聘请法律顾问等法治活动经费。考虑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众多,政策法规选购书籍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常用规范性文件汇编》,并向全县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发,便于干部职工查阅,为依法行政工作增加极大便利。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职权事项业务性强、种类多、任务重法治机构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按照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习培训考试通知的要求,开展在线培训不少于1620分钟,考试合格后统一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便于执法工作合法合理合情开展是建立“双随机”制度为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县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维权的法治宣传,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和维护权益为使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始终把法律宣传摆在第一位,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谋划宣传方式,创新宣传办法,录制“菜单式”普法视频2将法律宣传与案例教育,送法下乡与群众受益相结合,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5.12”防灾减灾日契机,采取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致全县群众公开信、设立宣传咨询台等活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房管法律法规政策。各片区规划自然资源所在驻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四、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纳入局机关重大事务集体决策程序,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评估、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中,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局机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将风险尽可能控制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和不稳定隐患。

)严格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按照《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属于个人责任的,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报上级组织处理。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情节轻微的,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出书面检讨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报上级组织作出处理。

 五自觉接受权力监督,积极支持公正司法

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所有办理件均由局长签字把关审签局党组成员坚持带队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视察,先后到地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并积极主动取得代表和委员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严格办理程序,按照办理答复时限、程序和格式等要求形成书面答复,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在推进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使我们的每一个行政行为经得起检验。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诉讼案件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和权属争议方面,案件影响大、关注度高、对抗性强。依法依规做好每个诉讼案件的基础工作,开庭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按时提交证据,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诉讼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执行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查封、扣押。

(三)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提升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首问负责制》,坚持抓早抓小,在行政过程行为中加强人员主动引导、政策正确指引、法治规范程序,构建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良性互动、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强化

部分执法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认为现在搞法治太难,缺乏基础条件,有畏难情绪;有些同志处理矛盾和问题习惯于凭经验,不懂得依法解决等。

2.行政执法效能仍需提升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严谨、不规范、效率低等问题。具体表现为: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结果轻说明理由,导致行政机关因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执法行为违法;调查、收集、核实证据不规范,从而导致认定事实不清;不注重证据的形式,例如询问笔录中当事人没有逐页签名,末页无当事人签注记录属实字样,作为证据的复印件材料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印章等;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严谨,法律依据未具体到条、款、项,加大执法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风险。

3.法制机构力量仍需加强

部门法制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达不到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存在发展不平衡、机构设置不到位、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还不能有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重要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谋划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全面贯彻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明确工作重点,以及各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2.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执法依据。认真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纠错制度,经审查发现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部门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促进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全体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规划自然资源所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要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5.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探索新媒体、新形式、新方法,利用微博、微信、头条等新兴网络媒体宣传渠道,激发全社会法制宣传热情,丰富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内容,加大法制宣传的创新力度,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加大法律服务投入,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功能作用,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6.认真做好日常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任务,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阳光政府部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新时代高效便民法治轨道

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坚持持续把法治理念贯穿于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中,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使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法治云阳作出新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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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津良,联系电话:023-5533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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