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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地防办发〔202215

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试行)》(渝规资2022191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596号)和《关于印发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97号)的相关要求,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云阳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试行)》。现予以印发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务必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要求,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各项措施,全力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预警级别划分指标

(一)级(蓝色)预警:预报降雨量50-100毫米;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12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过程累计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级(黄色)预警:预报降雨量100-150毫米;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6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过程累计降雨量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级(橙色)预警:预报降雨量150-250毫米;6个及以上乡镇(街道)3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6个及以上乡镇(街道)过程累计降雨量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级(红色)预警:预报降雨量大于250毫米;6个及以上乡镇(街道)3小时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6个及以上乡镇(街道)过程累计降雨量已达2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会商研判、防灾技术力量调度指挥和预案防御响应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云阳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试行)

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0


附件

云阳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试行)

级(蓝色)预防应急措施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面上

乡镇(街道)

1.分管领导在岗带班,相关科室干部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备勤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密切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12小时1次。
2)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四重网格员。
3)组织本区域四重网格员和乡镇、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
4)组织专业监测单位做好专业监测点的预警预报和核查处置工作。
5)密切关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告警信息,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6)做好驻守地质队、物资保障等备勤准备工作。

2.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到辖区各村(社区)、各组负责人和地防员,确保叫应。

3.各村(社区)、各组负责人和地防员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对应回复,并坚持24小时在岗应急值守,组织力量加大对辖区内的面上巡查工作,地防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1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单位分管领导在岗带班,机关干部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

2.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到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指派行业地防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1次。

点上

乡镇(街道)

1.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确保叫应。

2.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监测、巡查制度。

3.将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隐患点所有住户和群众,告知到位、确保叫应,监测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1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文旅委、县教委、县卫健委等单位要密切关注预报信息和雨情变化,根据预警分布情况,督促相关乡镇(街道)落实各自部门和单位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预防措施。

2.电话、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值班备勤。

线上

乡镇(街道)

电话、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各村(社区)、各组加大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含机耕道、村民便道)、中小河流沿线地灾点的监测巡查力度,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1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交通局对县道以上的道路两侧地灾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1次,做好抢险队伍值班备勤,及时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到各水陆运输企业,督促落实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2.县水利局要密切关注全县中小河流水位变化对地质体的影响,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到相关乡镇(街道),督促落实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3.县交通局和县海事处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到各类船舶业主,督促落实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4.县高铁办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到县域范围内铁路各单位,督促落实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级(黄色)预防应急措施(在做好级应急措施基础上)

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密切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6小时1次。
2)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四重网格员,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
3)组织本区域四重网格员和乡镇、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对黄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每日不低于2次。
4)组织专业监测单位及时做好专业监测点的预警预报和核查处置工作。
5)实时关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告警信息,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6)做好驻守地质队、保障物资等响应准备工作。

面上

乡镇(街道)

1.主要领导在岗带班,所有机关干部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备勤制度。

2.分管领导带队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组落实情况,对面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加密监测巡查工作。地防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应急救援队伍集中备勤。

2.县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

3.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统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

4.县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影响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

5.县文化旅游委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

6.县教委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

7.县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的各项应急准备。

点上

乡镇(街道)

1.组织机关干部分成工作小组到辖区各类隐患点上督促落实监测巡查等预防措施。

2.将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告知隐患点影响区域内所有住户和群众,确保叫醒。通知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可能受地灾威胁的群众,以村(社)为单位组织临时避险撤离。监测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文旅委、县教委、县卫健委等单位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各项预防措施。指派地防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

线上

乡镇(街道)

组织各级干部和监测员加大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含机耕道、村民便道)、中小河流沿线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力度,地防员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交通局对县道以上的道路两侧地灾隐患点要加密监测巡查,地防员对道路两侧通行安全要严加管控,各公路抢险队伍值班备勤,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排险。

2.县水利局要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到重点乡镇(街道)指导落实中小河流沿线地灾点的预防措施,发现险情立即按避险撤离预案转移涉险群众。

3.县交通局和县海事处要组织力量检查各类船舶对地灾隐患点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

4.县高铁办要组织力量落实县域范围内铁路各单位加强辖区内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的防治措施,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

级(橙色)预防应急措施(在做好级应急措施基础上)

1)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持续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3小时1次。
2)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四重网格员,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
3)组织区县级会商,落实市级防范要求,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重点防范区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
4)组织本区域四重网格员和乡镇、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加密开展巡查排查,对橙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每日不低于4次。
5)组织专业监测单位及时做好专业监测点的预警预报和核查处置工作。
6)派专人实时关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告警信息,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7)可以停止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
8)对接市局指导组,对预警区内重点防范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驻守地质队、保障物资等响应准备工作。

面上

乡镇(街道)

主要领导带队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组落实情况,对面上采取24小时不间断加密监测巡查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全部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做好应急救援队伍集中备勤,接到调度命令立即赶赴现场。

2.县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通知受地灾威胁的工业企业可以停产。

3.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统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4.县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影响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5.县文化旅游委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通知受地灾威胁的旅游区可以停止营业。

6.县教委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受地灾威胁的学校可以停课。

7.县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和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

点上

乡镇(街道)

1.对辖区内各类隐患点24小时现场蹲点监测,并划出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可采取措施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2. 通知有关防灾人员、应急抢险人员做好准备,清点、检查抢险装备及车辆,组织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地灾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可能受地灾威胁的群众,以村(社)为单位提前转移避让。3小时内反馈落实情况。

相关部门和单位

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文旅委、县教委、县卫健委等单位,组织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区域和环节落实相应预防措施,为基层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必要时可采取措施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通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区域可以停工、停产、停业、停课、停运等,进行安全确认检查,并做好人员的避险撤离。

线上

乡镇(街道)

组织各级干部和监测员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含机耕道、村民便道)、中小河流沿线地灾隐患点实施加密监测巡查,根据情况按避险撤离预案提前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交通局对县道以上的道路两侧地灾隐患点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巡查,各公路抢险队伍和机械设备提前分布到重要节点,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排险。

2.县水利局要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到重点乡镇(街道)现场指导落实中小河流沿线地灾点的预防措施,根据情况按避险撤离预案提前转移涉险群众。

3.县交通局和县海事处要与上级及周边应急救援队伍联系,做好地灾隐患点应急救援准备。

4.县高铁办要组织人员对铁路两侧地灾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巡查,与上级及周边应急救援队伍联系,及时做好地灾隐患点应急救援准备。

级(红色)预防应急措施(在做好级应急措施基础上)

1)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实时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小时1次。
2)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四重网格员,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
3)组织区县级会商,落实市级防范要求,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重点防范区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险撤离。
4)组织本区域四重网格员和乡镇、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加密开展巡查排查,对红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巡查。
5)组织专业监测单位实时做好专业监测点的预警预报和核查处置工作。
6)派专人实时关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告警信息,发现有效告警信息,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7)停止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
8)对接市局指导组,对预警区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驻守地质队、保障物资等响应工作。

面上

乡镇(街道)

所有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村(社区)、各组开展实时监测巡查工作,根据情况按避险撤离预案提前转移涉险群众。

相关部门和单位

1.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重点村(社区),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地灾隐患点监测巡查工作。

2.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情况,提前赶赴重点乡镇(街道)待命,接到调度命令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点上

乡镇(街道)

1.对临坡、临崖、临水、临沟等区域可能受地灾威胁的群众,以村(社)为单位立即组织避险撤离。确定危险区域和路段,采取措施限制人员进入。1小时内反馈落实情况。

相关部门和单位

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文旅委、县教委、县卫健委等单位,应组织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立即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区域和环节采取相应减灾保护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经上级部门同意,通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区域立即停工、停产、停业、停课、停运等,进行安全确认检查,并配合乡镇(街道)提前转移隐患点影响区域内群众。

线上

乡镇(街道)

组织各级干部和监测员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含机耕道、村民便道)、中小河流沿线地灾隐患点实施24小时不间断加密监测巡查,根据情况提前转移涉险群众和封锁道路。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县交通局、县交巡警大队根据情况对道路设置警示,必要时立即实施断道措施,各公路抢险队伍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机械设备到各点上排险。

2.县水利局要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到重点乡镇(街道)配合做好受中小河流沿线地灾隐患点威胁的群众的提前转移等相关工作。

3.县交通局和云阳海事处要与上级及周边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根据情况提前转移涉险群众。

4.县高铁办积极与上级及周边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根据情况提前转移涉险群众。


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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