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评定园地、林地、草地等级,结合云阳县实际制定基准地价。现就《云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解读如下:
一、 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 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26 号)要求,各行政区要形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旨在贯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有偿使用要求,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科学评价和管理园地资源,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优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科学监管提供支撑。
二、 工作范围、对象
本次云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工作范围和对象为云阳县辖区现状园地、林地和草地。
三、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
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和《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等规程的要求,采用因素法分别对云阳县园地、林地、草地进行定级。定级成果为果园和其他园地分别分为3个等级和2个等级;林地分为3个等级;草地分为2个等级。
四、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
云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统计表
用地类型 |
利用类型 |
基准地价 | ||
级别 |
元/㎡ |
万元/亩 | ||
园地 |
果园 |
1级 |
26.70 |
1.78 |
2级 |
22.05 |
1.47 | ||
3级 |
17.7 |
1.18 | ||
其他园地 |
1级 |
23.1 |
1.54 | |
2级 |
19.05 |
1.27 | ||
3级 |
15.75 |
1.05 | ||
林地 |
商品林 |
1级 |
23.85 |
1.59 |
2级 |
19.35 |
1.29 | ||
3级 |
15.90 |
1.06 | ||
草地 |
其他草地 |
1级 |
10.95 |
0.73 |
2级 |
8.62 |
0.575 |
备注:云阳县内茶园和人工牧草地面积较少,根据占比最大的果园和其他草地进行用地类型修正,林地价格内涵为商品林价格。
五、成果应用
基准地价成果将为园地、林地、草地管理和市场的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合理的应用基准地价成果,能促进园地、林地、草地合理流转,可以做到按质定价、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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