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
关于对吴国清涉嫌合同诈骗案受害人
进行登记的通告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正对吴国清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进行侦办。为确保案件侦办顺利,现对该案受害人进行登记。本案相关受害人还未到云阳县公安局进行登记者,请及时前来云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取证。现通告如下:
一、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1. 登记期限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2. 登记地点: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615办公室(重庆市云阳县望江大道819号)。
3. 联系人:曾警官;联系电话:023-55838092。
二、注意事项
1. 受害人进行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害人与嫌疑人资金往来银行流水清单,微信、支付宝支付账单原件,合同原件等证据。
2. 受害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受害人自行承担材料真实性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 受害人未在本通告要求的期限内进行登记的,造成的后果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4. 本次登记由本案受害人亲自办理。
5. 通告发布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接受询问的受害人无需再次进行登记。
特此通告。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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