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内设19个职能机构、2个直属机构、26个派出所:
一、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承担县公安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辅警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安队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二)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督办调研等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实施公安改革工作;承担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承担县公安局后勤保障及基本建设;承担经费管理、装备建设、政府采购、被装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四)情报指挥中心。承担“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工作;协助局领导指挥和处置突发案事件;统筹县公安局勤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接处警工作并受理辖区110报警求助、犯罪举报等;承担县公安局警务效能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应用刑事技术和警犬技术,为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按权限开展技术鉴定工作;承担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六)交通管理大队。依法管理机动车及驾驶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八)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和防火工作;承担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组织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承担维稳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承担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公交客运治安保卫工作;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养犬管理、见义勇为认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
(九)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承担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测处置,开展网络有害信息打击整治、反制工作;承担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开展案件配合侦查工作;承担网络技术侦察措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实施;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保护工作;承担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工作。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判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
(十一)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室)。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承担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受理、处置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
(十二)法制大队。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牵头普法工作;承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工作;组织办理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和刑事复议等工作;依法协助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十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担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十四)留置看护管理大队。依法开展留置场所看护勤务工作,配合监察机关执行强制到案、管护措施。
(十五)禁毒大队。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品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对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的打击整治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特警大队。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案(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暴乱骚乱事件、聚众滋事等治安事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组织公安机关专业力量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并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公安机关无人机技术防控工作。
(十七)科技信息化大队。组织实施科技兴警、公安信息化工作;承担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承担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技术推广和科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公共安全行业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以及整合共享工作;承担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工作;承担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工作。
(十八)出入境管理大队。承担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管理、国籍管理、难民管理、来渝外国人签证及停居留管理工作;承担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依法查处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公共秩序管理大队。负责维护县级党政机关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
二、直属机构
(一)云阳县看守所。承担县级政法单位直接办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监管任务;承担对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罪犯、拘役罪犯的羁押监管任务。
(二)云阳县拘留所(云阳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县级政法单位直接办理案件的被行政拘留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员、被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人员,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人员的羁押监管任务;承担县级政法单位直接办理案件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羁押监管任务。
三、派出所
县公安局设青龙派出所、双江派出所、白鹭派出所、人和派出所、盘龙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盘龙中队)、黄石派出所、江口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江口中队)、南溪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南溪中队)、龙角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龙角中队)、清水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清水中队)、凤鸣派出所、高阳派出所、平安派出所、红狮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红狮中队)、故陵派出所、沙市派出所、栖霞派出所、双土派出所、路阳派出所、宝坪派出所、农坝派出所、桑坪派出所、云安派出所、双龙派出所、水口派出所、龙洞派出所等26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