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庆市云阳县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以及《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县民政局草拟了《重庆市云阳县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通过邮件、电话、现场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6日
二、电子邮件信箱
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反馈至邮箱:yyxfgwjgk@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委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现场咨询地址及咨询电话
现场咨询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600号B303办公室。咨询电话:023-55128397。
附件:重庆市云阳县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云阳县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执行范围:除云阳县云辉殡葬服务管理中心外,经县民政局许可的全县殡仪服务站。 二、核定的主要依据 《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明确:中心城区外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市属以外殡葬服务机构部分延伸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明确:制定价格的决定原则上应由定价机关制发。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制发并抄报市、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149号)第六条规定: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本服务项目和非基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公益性公墓(含经营性公墓中的公益性墓位)的骨灰(遗体)安葬等项目。第九条规定: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三、情况说明 (一)本次制定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一年,我委将会同县民政局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如价格不能疏导成本,各殡仪服务站可提交一份书面成本测算明细,我委组织评估后进行单独价格核定,不适宜调整价格的给与答复。如遇国家、重庆市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拟定价方案 遗体接运费、遗体殡殓费、遗体殡仪费参照云阳县云辉殡葬服务管理中心下浮20%-30%。 |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一、遗体接运费 | |||
(一)普通殡仪车接运 |
具(20公里内) |
140 |
含空驶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从接运遗体地点到指定接运地点,按实际公里计价。常规接运时间为8:00-18:00,要求接运时间不在常规接运时间中的,可按接运总价加收20%服务费。 |
具/公里(超出20公里) |
5 | ||
(二)收殓抬运 |
具/100米 |
260 |
遗体的收敛、抬运、上下车、遗体袋等。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楼房4层内(含4层)不加收,每超过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 |
二、遗体殡殓费 | |||
(一)遗体消毒、整理 |
具 |
120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 |
▲(二)冷藏柜停放 |
具/小时 |
6 |
含遗体进、出柜。 |
▲(三)穿脱衣服 |
具 |
100 |
含3套以内衣物的穿、脱,不含衣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到指定地方购买衣物。 |
(四)普通整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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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化妆 |
具 |
100 |
对遗体面容修饰、修补、美化,含材料。 |
▲2.一般整容 |
具 |
150 |
对遗体整理、修饰、修补、美化、含材料。 |
三、遗体殡仪费 | |||
▲(一)休息室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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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间及以上 |
天 |
120 |
含床上用品、空调使用费等。 |
▲(二)守灵治丧厅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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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使用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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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以下(含50) |
天(24小时) |
260 |
不足12小时减半收费。场地基本设施需配备挽联、遗像台、冰棺(含使用费)、空调(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供桌、电香、电烛、油灯、跪垫、照明、桌、凳、签字笔等。 |
2.50-100(含100) |
天(24小时) |
350 |
不足12小时减半收费。场地基本设施需配备挽联、遗像台、冰棺(含使用费)、空调(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供桌、电香、电烛、油灯、跪垫、照明、桌、凳、签字笔等。 |
3.101-130(含130) |
天(24小时) |
560 |
不足12小时减半收费。场地基本设施需配备挽联、遗像台、冰棺(含使用费)、空调(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供桌、电香、电烛、油灯、跪垫、照明、桌、凳、签字笔等。 |
4.131-180(含180) |
天(24小时) |
660 |
不足12小时减半收费。场地基本设施需配备挽联、遗像台、冰棺(含使用费)、空调(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供桌、电香、电烛、油灯、跪垫、照明、桌、凳、签字笔等。 |
5.181-230(含230) |
天(24小时) |
880 |
不足12小时减半收费。场地基本设施需配备挽联、遗像台、冰棺(含使用费)、空调(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供桌、电香、电烛、油灯、跪垫、照明、桌、凳、签字笔等。 |
注:1.标注“▲”号的项目为丧属可以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 |||
2.殡仪服务站不得超标准收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下浮。 3.守灵治丧厅面积超230平方米收费标准参照181-230(含230)平方米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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