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我委印发了《关于2023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云阳发改价〔2023〕940号,下称《通知》)。现就《通知》政策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时间等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上游门站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和《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3〕1243号),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促进削峰填谷的非居民、居民门站价格季节性(采暖季、非采暖季)动态调整的机制,上游供气企业在国家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调整门站价格。
(二)下游销售价格
原重庆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价〔2010〕263号)和《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渝价规〔2017〕6号)及《关于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价〔2018〕446号),建立了我县居民、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时,原则上应联动调整下游燃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销售价格调整因素及主要内容
(一)居民用气
1.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是否调整?
答: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等上游供气企业未调整采暖季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根据现行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燃气企业转供的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2.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是多少?
答:一是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376元、2.546元、2.906元,未执行阶梯气价供区按照每立方米2.376元执行;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照每立方米2.266元执行。
二是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2.426元;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按照每立方米2.316元执行。
三是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2.14元执行;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按照每立方米2.03元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
1.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上调?
答:2023年11月1日起,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将上调我市非居民门站价格,根据现行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上调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2.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如何调整?
答:一是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210元调整为3.722元,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08元调整为4.22元;二是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100元调整为3.612元,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598元调整为4.11元。
3.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不调整?
答:为有效统筹天然气价格调整与相关行业平稳协调发展,此次暂不调整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4.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是多少?
答:一是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8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79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53元);二是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5.采暖季价格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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