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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云阳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1-03-31 字体:【

云住房城乡建委〔202138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云阳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云阳县中医院:

你单位送审的云阳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岩土工程由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初步设计由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618号。

主要建筑详表

项 目 名 称

云阳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

建筑性质

公建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

2490.25

工程概算总投资

1486.92万元

建筑栋数

1

建筑最高层数

3F

最大建筑高度(m

13.6m

二、工程概算

本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2490.25㎡。工程造价(不含挡土墙及附属工程)1486.92万元,单位造价约为5971/平方米。

三、下阶段设计应按以下意见修改

(一)建筑

1.平面图无指北针,不满足制图规范。

2.平面图与总图不符合。(如入口处梯道及无障碍坡道与总图不符合,无障碍坡道处不能算绿化面积)。

3.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人口处,应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并应设雨篷。

4.放射设备机房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净高不应小于2.80m ,计算机断层扫描(CT)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 20m,控制室门净宽宜为0. 90m

5.CT室应考虑线缆沟,门窗应考虑辐射防护,不能采用普通门窗。

6.公共建筑内疏散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7.所有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8.患者使用的卫生间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X1. 40m,门应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卫生间隔间内应设输液吊钩。

9.1#楼梯首层没直通室外,首层应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

()结构

1.基础承台平面布置图中,设计无钻孔桩的深度尺寸及桩身配筋图;桩、承台、框架柱等构件设计未进行相应的构件编号。

2.电梯井底板及四周的钢筋混凝土墙壁宜有局部剖面大样反映相互关系。-1.80m处底板的地基持力层是置于何种地基之上?井壁墙外侧宜有基础大放脚的构造;电梯井的两条边与桩、基础梁连接,另外两条边是否与基础梁无连接?电梯井基础没有完全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有可能整体会出现变形不协调。

3.地梁平面布置图中,首跑楼梯的起步地梯梁、半平台处的梯柱位置宜布置;框架结构体系的楼梯斜梯板,当设计未进行整体建模计算时,建议设计在半平台处将楼梯板作成滑动支承。

4.基础梁图中设计说明第三条‘首层做250mm厚底板’,该板是防水功能还是有其他用途?  

5.二层以上各层楼面的子梁布置应标注分轴线尺寸进行定位;外墙悬挑构件应标注定位尺寸。

6.屋面层结构周边的悬挑檐口应标注悬挑长度。

7.电梯机房楼面与屋面存在0.60m的高差,梯踏步的位置及做法应表示。

(三)给排水

1.文本说明中:只有生活给水管有误,应还有室内外消火栓管。

2.总图中室内消火栓管从室外消火栓管引入欠妥。

3.总图中生化池与污水处理池的连接有误;总图中排水管未标注排水坡向。

3.排水系统图中室内立管与地面水平管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度弯头连接。

4.楼层公共卫生间污水立管宜放大一级。

()电气、暖通

1.文本说明中应无防侧击雷要求。

2.总图中无电气设计内容。

3.建议业主同时启动建筑智能化设计。

4.本工程分期建设消控室在后,可能造成不能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5.建议电梯机房设计分体空调

()节能

1.说明书

1)概算总价是否有误需核对。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书为璧山区的。

3)建筑和结构对外墙墙体材料的描述不一致。

4)建筑安全方面与医院建筑无关的内容应删除,此部分关于外墙墙体材料与前述不一致。

5)节能设计有“40m改性发泡水泥板”应有笔误。

6)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门窗系统、幕墙系统应进行抗风荷载计算。

7)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室内指向性装饰照明应选用LED光源照明灯。

8)应按渝建绿建〔202016号实施装配式建筑。

2.节能计算书

1工程地点应改为云阳县。

2设计的结构形式实为框架。

3外墙墙体材料采用的烧结陶粒小型空心砖本地无生产

厂,建议改为本地能供应的材料以便降低建筑成本并重新计算和调整设计。

3.节能专篇:补充节能范围图。

四、其他

()下阶段设计须认真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送审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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