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许可〔2022〕32号
云阳县水利局
关于云阳县桑坪镇百丈溪标准化水生产生态
养殖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峡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云阳县桑坪镇百丈溪标准化水生产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项目代码:2020-500235-04-03-156839)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项目涉河段防洪标准
拟定防洪评价标准为:项目涉河建设主要内容为生态鱼塘的外边墙兼做堤防,位于河道左岸,本次工程评价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评价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同意拟建的涉河建设方案
工程位于云阳县桑坪镇百丈溪,涉河建筑物为C20重力式挡墙,挡墙高度为5.45m,重力式挡墙顶宽1.00m,底部宽度3.00m。重力式镇脚挡墙迎水面坡比1:0.05,背坡为1:0.20;挡墙基础均置于基岩或砂卵石层,临河侧埋深为1.10m,背河侧埋深为1.45m。
临河侧镇脚之上采用大块石压脚,防止河道直接冲刷挡墙镇脚。挡墙每隔10m位置或地质情况或堤身断面变化处设缝,缝内以沥青杉木板填充。顶部增设人行道和金属栏杆。
工程主要建筑物包含1座养鱼池和养鱼池边墙,占用岸线长度138m,占用面积287m²。
三、相关要求
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将施工方案报送县水利局备案。由县水利局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并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项目业主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严禁以涉河建设施工为名采取河道内砂石资源,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工程竣工后,项目业主应报告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 云阳县桑坪镇百丈溪标准化水生产生态养殖建设
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 涉河建设工程特性表和筑物控制点坐标
云阳县水利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工程涉河方案工程特性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程位置 | - | 桑坪镇 | |
2 | 工程总长 | km | 0.198 | 评价范围0.468 |
3 | 工程等级 | - | 5 | |
4 | 防洪标准 | 年一遇 | 10 | 边墙 |
5 | 设计洪峰流量 | m3/s | 75.4 | P=10% |
6 | 设计洪水位 | m | 910.93-915.67 | |
7 | 边墙标高 | m | 917.00-917.00 | |
8 | 施工期 | 月 | 3 | |
9 | 本次涉河投资 | 万元 | 174.15 | 本期 |
10 | 占用岸线长度 | m | 138/138 | 永久/临时 |
11 | 占用河道面积 | m2 | 287/287 | 永久/临时 |
12 | 占用时间 | 月 | 永久/ 3 | 永久/临时 |
备注:表中高程均为国家高程
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序号 | X | Y | 备注 |
1 | 3461239.7264 | 36501829.3099 | |
2 | 3461344.3700 | 36501890.0405 |
备注:表中为2000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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