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发改标〔2026〕643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我委制定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引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引
第一条 【指引依据】本指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及《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云阳发改标〔2023〕482号)、《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阳发改标〔2026〕630号)等文件制定。
第二条 【概念】本指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分别设置评标主场(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副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省交易平台或其他区县交易中心),同步抽取异地评标专家,依托音视频实时互通开展线上协同评审的电子化评标模式。
第三条 【指引原则】本指引遵循资源共享、协同高效、安全保密、智慧监管工作原则,统筹推进评标专家跨区域资源共享,有效防范、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本县审批、核准的以及上报市级或国家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含跨省或市内远程异地评标)。其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一)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
(二)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
(三)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四)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前几款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第五条 【场地设置及场所管理】远程异地评标设主场、副场。主场一般为项目所属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阳分中心,提供电子交易系统及主控服务;副场由招标人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从“场所工位共享目录”中随机选定,配合主场开展服务。
评标区域实行全封闭管控,配齐专用管控设施设备。推行“1+N”分散式工位制,打破评标室物理边界,将评标专家随机分配至不同的独立隔间工位进行评审。评标全过程严禁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外界发生非必要接触、沟通,实现在场人员的语音、操作、活动轨迹全程留痕、可追溯、可核查。规范隔夜评标管理,压实监督责任,评标场所同步配套完善隔夜评标相关保障条件。
主场、副场负责维护各自场内交易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劝阻并留存记录。副场负责配合主场开展现场见证,及时移交相关资料。主场统一归集招投标全套资料,副场配合做好资料封存、保密等工作并向主场移交资料。主场、副场分别记录本区域评标专家现场履职情况。评标结束后,主场、副场各自将评标专家履职信息各自推送至对应专家库组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监管权限由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主场、副场确定、调整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和“场所工位共享目录”,向社会公布主场和副场的收费标准、保障能力及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直接向招标人收取。
第六条 【专家抽取与管理】主场、副场须通过全市统一评标专家库系统抽取评标专家。评标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总人数为5、7、9人及以上单数。主场抽取专家占总抽取专家人数比例不高于40%,副场抽取专家占总抽取专家人数比例不低于60%。招标人代表原则上只能在主场参与评标。专家存在回避情形的须主动回避,缺额由招标人通过系统补抽。
第七条 【专家劳务报酬及服务】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期间,评标专家就餐、住宿相关费用(交易服务费已涵盖的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主场、副场公示标准统一保障并全额承担。主场、副场配合做好专家用餐、住宿等配套服务工作。
主场、副场应当在工位目录中公布评标专家就餐、住宿(交易服务费已包含相关费用的除外)等保障方式和费用支付渠道。副场专家的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支付或主场交易中心代收代付,执行专家属地薪酬标准。
第八条 【招标人责任】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相关要求,招标人应当全面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一)招标文件载明远程异地评标方案,明确副场选取规则、异常处理预案。
(二)选派熟悉业务、公道正派、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电子评标工具的人员担任招标人代表,参与资格预审与评标。
第九条 【在线监督】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对主场、副场同步实时远程监控,实现全场地监督覆盖。评标音视频资料采取防篡改存储,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十条 【其他】本指引内容如与国家、市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遵照国家、市级规定执行。本指引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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