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发改标〔2023〕643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19号),深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23年度云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云阳市监双联办〔2023〕1号)的要求,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全县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特制定本抽查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县发展改革委的检查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抽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抽查)
(二)县市场监管局的检查内容。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对招标代理机构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
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的检查时间从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三、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任务的抽查对象由县发展改革委提供,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对象库中录入抽查对象。计划检查4户,按照抽查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四、检查人员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按照重庆“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参加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记录核查情况。实地核查记录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者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注明原因,必要时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予以见证。
五、检查结果处理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本部门的检查结果录入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相互配合,确保本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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