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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6 字体:【

云公管中心发〔202215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完善招标投标全过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各环节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和《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阳委办〔20226号附件3)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招投标活动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招标程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规定,满足相应招标条件后才能进行招标。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项目,在资金落实的前提下,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部门认定为特殊情况并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二、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取方式为择优选取(“择优+竞价”和“择优+随机”)、竞价选取、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得选取尚在记分周期内已扣分累计至12分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可承接的具体业务范围按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记分情况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版块进行查询。

三、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使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其中,投标人资质设定应严格执行企业资质标准及其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业绩条件应按照《标准招标文件》明确的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设置,不得将业绩截图除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之外的信息作为业绩条件,原则上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最低的施工类项目不设置业绩。评标方法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权重和评审程序。服务类、采购类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设置商务部分的,评分一般不超过总分值的30%(《标准招标文件》已明确评分权重的除外)。招标项目需委派招标人代表的,招标人代表原则上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评标专家同等专业水平。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原则上不评审技术方案,不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如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的应采用异地远程评标。

四、招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应当建立招标文件内审制度。重点对招标文件中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财务要求、人员资格、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及内容、否决条款、合同部分等核心条款进行审查,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招投标营商环境等有关规定,不得违背《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则设置隐性壁垒。经招标人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确认后形成招标文件审查意见。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需要设置非常规条件的,招标文件备案时需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特殊情况说明。

项目需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或施工类项目(含EPC项目)评标方法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备案前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五、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项目备案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备案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其中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再收取纸质件,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流程实行网上预约、网上报送。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接件后及时核对项目的备案资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标准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指导性建议,原则上自接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备案意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备案意见对项目备案资料及招标文件进行完善、修改。招标人无法定理由不按规定设置招标条件,且不按建议性意见修改仍坚持设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相关情况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抄送县纪委监委。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接受告知性备案、登记性盖章并整理存档。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出具纸质备案资料。

   六、开标现场管理

  (一)查验现场人员身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领取工作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核对现场代理人员身份是否与备案人员信息一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变更代理人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监督人员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并提供更换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督人员审核无误后同意人员更换。

(二)开标过程监督。开标现场有异常情况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准确的记录在《开标记录表》中。开标结束后,参与人员应在开标表册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的开标资料移送至评标室。

(三)评标专家抽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经审签的《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及回避单位名单,交易平台负责抽取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核对抽取信息与备案的评标专家抽取信息是否一致。有委派招标人代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向监督人员递交招标人代表资料,监督人员应当检查是否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等。招标人代表不符合要求或需回避的,在《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后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

    七、评标现场管理

评标工作开始前,监督人员应组织评标专家学习评标工作纪律。评标工作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室,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的,任何人不得主动向评标委员会递交资料,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标室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需进入评标室进行服务工作的,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同意并陪同进入,服务工作完成后立即离开评标区域。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认为评标现场有异常情况的,可通过内部语音对讲系统或进入评标室依法处理。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授权下负责评标区门禁系统的管理,建立评标区人员出入情况台账,如实记录进入评标区人员姓名、出入时间、进出事由等内容。

    八、信息公示

(一)招标计划。202231日起我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及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挂网30日前发布,发布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将无法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推送。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招标人在每次招标前也可单独发布招标计划。

(二)招标公告、答疑补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媒介上发布,发布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需在发布时间的前一天将信息推送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特殊情况确需当日推送的,在当12:00前将信息推送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非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照《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非全流程电子标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标2021171号)执行。

(三)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者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须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表》《中标结果公示表》应当采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文本格式,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应告知投标人被否决的原因

(四)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变更。我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信息应按相关规定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其中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基本信息公示表》应当采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文本格式。

九、招投标异议投诉处理

    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建立完善异议投诉意见反馈机制文件及中标结果公示中应公布异议投诉受理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等内容,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网及单位公示栏中应公布投诉处理及意见建议反馈电话、邮箱等内容。标人受理异议3日内回复;行政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后30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招投标异议投诉意见建议由执法科室受理处理受理意见建议后15日向建议反馈处理情况

十、招投标情况报告资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附件:1.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资料清单

          2.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报告(模板)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20227 20


附件1:

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资料清单

1.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招标备案表;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资金落实证明资料;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复印件,委托代理招标合同复印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

5.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备案表、人员职称证或国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已内审的招标文件及审核意见表;

7.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附件2:

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报告(模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介绍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批文件、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标段划分、交易地点、开标时间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备案情况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情况:选取的方式。

(二)前期备案资料情况:是否齐全。

(三)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选择使用的范本、有无特殊内容设置、采取哪种评标办法、有无委派招标人代表、是否采取异地远程评标、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是否递交相关情况说明等。

三、项目答疑补遗情况

(一)有无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疑问的主要内容是……,答复的内容……

(二)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补遗的主要内容是……

四、项目开评标情况

(一)开标现场情况:参与投标家数、解密家数、未解密家数(未解密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保证金家数、未递交家数(未递交投标人名称……),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家数及金额、电子保函方式家数及金额、纸质银行保函家数及金额、纸质担保保函家数及金额。红名单企业享受减半政策的家数及金额。

(二)开标现场异常情况。

(三)评标工作开展情况:评标专家人数、评审情况、否决情况、评标结果。

五、项目异议处理情况

有无异议。简述异议人、异议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

六、中标人信息情况

企业注册地、企业性质、缴纳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方式及金额等。

七、其它需说明情况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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