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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泓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暨协同推进行业数字化治理的建议》(第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深化数字业态培育和引进”的建议。

我局协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一是强化大数据企业引进优惠政策,起草了《云阳县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暂行)》,正在按流程送审;二是协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出台《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实施“三个统一”,正在逐步落地;三是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由县大数据发展局为企业背书,授权企业参与市外大数据领域的项目竞争。

二、关于“持续优化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规范”的建议。

县大数据发展局秉承规范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的底线。一是正在组织开展统一咨询设计,优化和完善信息化项目设计环节、实施环节、监理环节、验收环节,避免设计方案出现定向招标以及建设内容与方案不符合的现象;二是启动建设城市数据资源中心,由韦书记牵头全县数据对接工作,于6月20日召开了数据对接座谈会,正在搭建数据资源中心底层架构,预计7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陆续启动对接;三是优先围绕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梳理各个部门核心业务、核心环节、核心数据,预计7月启动。

三、关于“统筹协调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数据共享开放试点”的建议。

与万州大数据发展局及万州大数据公司(国有企业)进行了沟通,前期三方先夯实自身数据底座,待全市数据共享政策有进一步措施,将该思路向上级政府汇报。

此复函已经孙兆宏局长审签。感谢您对我县大数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55129713,联系人: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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