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现将《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要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用好“一卡通”信息系统,落实好“制度+技术”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穿透式监管,打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手机、网络、报刊、电视、村村通广播、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加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
(三)严格审核。请各单位根据补贴项目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信息,严格组织申报、审核,并遵照时限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各单位若有新增发放项目,请及时与县财政局联系。
(四)代发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相关规定,已开设银行代发户的预算单位由本单位发放,需将补贴发放数据及汇总表纸质件传送至代发银行完成代发流程;未开设银行代发户的预算单位或文件明确规定需县财政代发的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代发。
(五)公开公示。在原有补贴资金公开公示的基础上,需将“一卡通”系统根据代发银行反馈的发放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村(居)务公开载体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公示,但不得泄露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补贴发放实行“三公示”制度(即公示公开补贴项目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公示补贴审定情况;公示补贴发放结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凡以前涉及的“一卡通”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云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项目清单
云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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