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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第一批

援助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云阳财农〔202272


云安镇、双土镇、红狮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委、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畜牧发展中心,高阳小学: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第一批援助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40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第一批援助资金63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按照《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号)、《云阳县财政局等13部门转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169号)和《云阳县中国进出口银行定点帮扶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云乡振发〔2021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建设工期,强化绩效监控,落实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云阳县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第一批援助资金项目预算分配表

      2. 云阳县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第一批援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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