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社会单位应对照《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
二、申报要求
全县范围内符合《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备案。
三、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至县消防救援局204办公室或发送扫描件至404116433@qq.com,进行申报登记。
四、其他事项
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应申报尽申报,凡应申报而未申报,导致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失控漏管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场所)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沙缤路333号。
(二)联系人及电话:柯桐;023—55168835。
。
特此通告。
附件:1﹒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云阳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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