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府办发〔2020〕29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云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基层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基层政府自制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前,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税收管理等26个试点领域(以下统称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1年底前,实现26个试点领域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镇(街道)两级行政机关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
1.编制试点领域公开标准目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工作部署,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市政府部门于2020年7月30日前形成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在其部门网站公开。相应县政府部门要主动对接,及时领取县、乡镇(街道)两级公开事项,结合我县权责分配实际,对市政府部门编制的标准指引进行调整增补,编制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2020年10月1日前按程序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
2.编制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之外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跟踪工作进度,参照26个试点领域的做法,自市政府部门编制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后3个月内,领取县、乡镇(街道)两级公开事项,编制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
(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3.建立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在公文印发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
4.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切实做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的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5.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依法履行答辩和举证等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断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
6.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快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7.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健全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形成县政府办公室主办、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合力共建、专业团队日常运维的工作格局。要建立“7×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8.有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避免“一哄而上、只开设不运维”,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要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关停,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9.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县行政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10.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细化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解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见附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有序、督促指导有力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的进行通报批评,通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具体任务 |
主体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编制云阳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发展 改革委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 |
2020年10月1日 |
2 |
编制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发展 改革委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 |
2020年10月1日 |
3 |
编制云阳县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教委 |
2020年10月1日 | |
4 |
编制云阳县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公安局 |
2020年10月1日 | |
5 |
编制云阳县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民政局 |
2020年10月1日 | |
6 |
编制云阳县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民政局 |
2020年10月1日 | |
7 |
编制云阳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司法局 |
2020年10月1日 | |
8 |
编制云阳县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财政局 |
2020年10月1日 | |
9 |
编制云阳县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人力 社保局 |
2020年10月1日 | |
10 |
编制云阳县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人力 社保局 |
2020年10月1日 | |
11 |
编制云阳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0年10月1日 | |
12 |
编制云阳县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0年10月1日 | |
13 |
编制云阳县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生态 环境局 |
2020年10月1日 | |
14 |
编制云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住房 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10月1日 |
15 |
编制云阳县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住房 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10月1日 |
16 |
编制云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住房 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10月1日 |
17 |
编制云阳县城县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住房 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10月1日 |
18 |
编制云阳县县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城市 管理局 |
县经济信息委 |
2020年10月1日 |
19 |
编制云阳县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农业 农村委 |
2020年10月1日 | |
20 |
编制云阳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文化 旅游委 |
2020年10月1日 | |
21 |
编制云阳县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卫生 健康委 |
2020年10月1日 | |
22 |
编制云阳县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应急局 |
2020年10月1日 | |
23 |
编制云阳县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应急局 |
2020年10月1日 | |
24 |
编制云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0年10月1日 | |
25 |
编制云阳县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扶贫办 |
2020年10月1日 | |
26 |
编制云阳县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县税务局 |
2020年10月1日 | |
27 |
编制云阳县区县、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县政府 办公室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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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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