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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民许〔2024〕50号

准予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登记成立重庆市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意重庆市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登记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县供销联社。

联合会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联合会应每年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具体时间以通知要求为准)。联合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云阳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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