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
3.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职责的具体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收集、整理、交办代表建议等职责。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移民后扶等职责。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等职责。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单位构成。
养鹿镇设置行政机关1个,事业站所5个。即:将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7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02.61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5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较去年减少33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去年增加854.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7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5.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98万元,农林水支出1919.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2.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6.19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2.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68万元,比2023年减少3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7万元,比2023年增加2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调标;项目支出924.98万元,比2023年减少35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柑橘水肥一体化项目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2.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2.61万元,比2023年增加85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水利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比2023年减少2.2万元。其中: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缩减开支,减少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5.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2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府响应“过紧日子”号召,缩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9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邹芳媛 联系方式:023-5564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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