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牵头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值班工作等工作职责。
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职责。
统筹推进区域经济规划发展、经济社会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职责。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地灾防治、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征地拆迁等工作职责。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职责。
民政、科技、教育、卫生健康、计生、老龄、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物业管理等工作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和法治建设领域等工作职责。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联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职责。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8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2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8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万元,农林水支出174.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1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42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0.70万元,比2024年增加56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02万元,比2024年减少7.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9.67万元,比2024年增加569.40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以及农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济补助、交通运输项目建设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5万元,比2024年减少54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建设项目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减少,主要用于龙洞镇移民安置小区环境改善及龙升美丽家园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50万元,比2024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36万元,比上年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9.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桂英 联系方式:023-554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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