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红狮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红狮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信访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红狮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现有事业编制数3名,实有事业人员3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5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经费拨款增加0.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9.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59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2万元,比2023年增加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2万元,比2023年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拨款,与上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无变化。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谭聪 联系方式:023-55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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