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凤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有关规定;承担协助组织编制乡镇规划和村规划;做好辖区内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场镇秩序的管理服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有关规定。
3.承担协助组织编制乡镇规划和村规划,开展辖区内规划和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 做好辖区内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场镇秩序的管理服务工作。
5. 负责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宣传,协助管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凤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凤鸣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为新增独立编制和核算机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根据云阳委编发〔2024〕20号成立凤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4.8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增独立编制和核算机构,2024年无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3,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4.82万元,原因是该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2万元,比2024年增加1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2万元,比2024年增加104.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独立编制和核算机构,2024年无数据,主要用于保障云阳县凤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为凤鸣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预算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进行绩效目标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任远航 联系电话:023-553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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