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宝坪镇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宝坪镇文化服务中心是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文艺社团交流活动;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台节目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8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8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进招录人员,职工待遇及其他人员经费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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