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信访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信访办为为县委工作部门,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阳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群工科、复查督查科、联动中心6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县级领导接访和部门接访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处理我县维稳日常事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1万元,比2017年增加28.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7万元,比2017年增加2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7.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资金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47.64万元,其中维稳处突费200万元,民生热线经费10万元,维稳转网经费10万元,乡镇信访津贴27.64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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