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综合科、法制科(督查室)、案件受理科(投诉中心)、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共6个内设机构。现有编制人数25名,实有在编在岗2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6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22.4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2.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6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2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6.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2.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75万元,比2024年增加2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5万元,比2024年增加15.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00万元,比2024年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剂,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监管与执法等重点工作。
县文化执法支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30万元,比2024年减少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3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3.72万元,比上年减少6.26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玉玲 联系方式:023-556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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