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工作安排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督促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承办市委、市委领导,县委、县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四是收集和处理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县委报告;五是负责县委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六是负责县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七是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县委领导同志的有关内事和外事活动;八是协助县委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作事项,协助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九是负责指导全县党政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政涉密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十是负责县委的公务接洽工作,负责县委重要接待工作;十一是统筹协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十二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十三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机关是中共云阳县委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5个:综合一科、综合二科、调研一科、调研二科、督查室、信息科、会议综合科、公文秘书科、机要保密科、县委总值班室、党内法规科、档案科、行政科、国安科、数字政务科;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委信息中心(正科级)。中共云阳县委改革办是中共云阳县委工作部门,内设科室2个:改革一科、改革二科;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委改革研究中心(正科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6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03.8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33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42.82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增加11.07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11.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6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7.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03.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73万元,比2024年增加4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73万元,比2024年增加230.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了县后勤服务中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3万元,比2024年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政务网传输电路租赁、视频运维服务费项目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内网的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6.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24万元,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威宇 联系方式:023-5512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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