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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林(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保护执法科法治监督科、森防站、种苗站8个职能科室本次预算公开涉及林业局机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站、林木种子站、森林资源监测保护中心、地质公园管理事务中心5个直属单位(直属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涉及国营长江林场、国有四十八槽林场、国有江南林场3个下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0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减少11560.4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156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08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8.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16.84万元,农林水支出1415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减少11560.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0.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80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0.3万元,比2024减少115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58万元,比2024增加2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67.71万元,比2024减少11801.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绿化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绿化重点工作。

云阳县林业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1.45万元,比2024增加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接待费25.5万元,比2024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接待市级及各区县林业部门工作调研、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公务接待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5万元,比2024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相比2024年增加,车辆运行及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67.7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安玲  联系方式023-551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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