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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大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执法权。

2.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3.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云阳县大阳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无独立的机构设置。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3.09万元,支出总计73.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决算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3.09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收付实现制,没有拨付完的公用经费收回,同时退休人员的工资、社保标准比新进人员高,因此相关收入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收付实现制,没有拨付完的公用经费收回,同时退休人员的工资、社保标准比新进人员高,因此相关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9万元,占7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人员工资、社保标准比新进人员高,因此相关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人员工资、社保标准比新进人员高,因此相关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人员工资、社保标准比新进人员高,因此相关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0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社保调标补缴、人员晋升、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缴纳职工社保。公用经费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3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基数等人员经费增加,职工工会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支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政府基金预算。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项目,上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动,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会议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预算编制培训费,用于职工学习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未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759001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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