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信访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办属县委工作部门,与云阳县委群众工作部、云阳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阳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云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云阳县民生热线管理办公室、云阳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有关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县长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协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经县编委批准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阳县信访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19.0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预决算纳入县府办统一编制,今年则单独编制预决算。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1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0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5万元,占48.56%;项目支出267万元,占51.4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预决算纳入县府办统一编制,今年则单独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9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平时考核人员经费和维稳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预决算纳入县府办统一编制,今年则单独编制预决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信访事务477.33万元,占91.9%,住房保障支出12.88万元,占2.48%,行政单位离退休15.43万元,占2.97%,医疗保障13.41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预决算纳入县府办统一编制,今年则单独编制预决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年中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中无公务车购置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主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39.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预决算纳入县府办统一编制,今年则单独编制预决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本单位作业车编制均在云阳县信访办机关、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本单位深入贯彻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用得规范,用到实处。
2、2016年本单位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良好,预算资金管理到位,为本县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具体如下:
(1)保障社会稳定、起到协调、缓和社会矛盾的桥梁作用。
(2)收集汇总社会信息,向政府传达民情民意,满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
(3)综合协调处理重大社会矛盾以及疑难信访问题,监督、提高党政机关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能力。
(4)以“法治信访”理念为导向,针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理清三类机关信访工作的不同职责,以便更好的解决、满足老百姓的各种问题和需求。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28073。
云阳县信访办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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