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县委工作部门,内设2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征集、整理、编纂县委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地方党史的信息资料;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 对党的地方历史和县委党史重要人物等进行综合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发挥“资政育人”职能,用党史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审核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本县以地方党史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章、书报、刊物及影视作品,审查县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总计1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1万元,上年结余1.78万元。支出合计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4万元,比上年减少10.13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主要用于编撰《盛超群传》,党史数据库后期完善、维护,编纂党史宣传教育普及读物,实施活资料抢救工程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比上年增加0.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医疗卫生支出3.14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42万元,比上年增加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1.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从简。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1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57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96万元。主要用于帮乡扶贫、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准确预测上年结余和本年其他收入,并对采购等大项支出做到预先计划,心中有数,通过认真测算,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根据县财政局的预算批复,对经费预算执行的情况加强了监控,使预算与实际执行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28068。
中共云阳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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