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序列,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我办内设2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云阳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以及各人民团体机关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三)协调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归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县人大、政协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
(六)承办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余编补充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七)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单位收入146.96万元、年初结转12.26万元,支出159.2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机构编制年报会、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培训会、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全县行政审批改革调研、综合执法改革调研、办公业务中商品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我办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68万元,并与年初预算数8.9万元相比略有减少、与上年支出数8.9万元进行对比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办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为8.6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7万元,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市级部门和周边区县到我办学习调研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旅游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审批、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4.92万元略有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万元,无车辆购置费;运行维护费3.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保障机关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我办“三公”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数;、国内公务接待的大约60批次,约470余人次(无外事接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23万元,比2015年增加34.2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改革任务重,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等重点改革、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改革,今年按照市里和县里要求对我办公务员发放车补,同时按要求对我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我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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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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