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商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商务局因机构改革更名为“云阳县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建设项目。推进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和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县及外出和外地来云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协调、组织,引导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牵头推进内陆开放高地行动计划。拟定外经贸有关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进出口业务。分析研究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拟订全县外经贸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企业利用外资有关地方性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外资。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和协调外商投诉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监测调控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上报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推进全县口岸、物流工作。承接市口岸物流办有关工作,协调海关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商贸物流、仓储发展等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汽车流通、拍卖、再生资源等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指导旧货流通、散装水泥、酒类经营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信息监测科 ,规划发展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行业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科),外经外贸科、市场秩序科(云阳县酒类管理办公室)。
下设商务信息服务中心一个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合并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601.54万元,比上年增加95.73%.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1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601.54万元,比上年减少95.73%。主要是增加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0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2.4万元,增加95.73%。主要是增加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资金。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2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70万元,项目支出492.93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97万元,占17.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政策调整增加;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占3.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医疗费增加;农林水支出182.9万元,占1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0.24万元,占18.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部分存量资金;住房保障支出30.5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预决算收支差异情况说明
全年共收入决算数2601.55万元,预算数690.33万元。主要是新增市场运行监测补助资金、2019年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电商专项资金等。本年收入包括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601.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14.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70万元,占本年支出59.6%。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8.26万元,占总支出的32.6%,商品服务支出14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1.7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95.2万元,占总支出的1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老化,维护成本增加,为促进外贸发展增加因公出境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电商考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万元,主要原因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船)保有量为2辆;因公出国人次3人;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8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支出成本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综合执法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53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结果良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2809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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