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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林业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云阳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职数8名。年末实有人数14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306.46万元,支出总计15306.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3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6.4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3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2.78万元,占3.4%;项目支出14793.68万元,占9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收回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06.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29.81万元,增长2162.1%。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文件调整增加了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86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全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29.81万元,增长2162.1%。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文件调整增加了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收回了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0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1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调整经费增多

2卫生健康支出23.0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5228.58万元,占3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8.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文件增加节能环保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9870.33万元,占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1.09万元,增长1838.3%,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文件增加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8.4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无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2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调整人员经费增多支出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开支机关办公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按照上级要求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需出国()相关业务。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9万元,主要用于涉林案件查处、森林防火督查、松材线虫除治检查、林业项目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公务用车一台,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8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公务用车一台,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各区县林业部门工作调研、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2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按照上级要求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2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0.0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均为线上会议,本年度线下会议增多,大型会议会务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合署办公,培训费在机关汇总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开支机关办公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中介服务、森林消防水带、打印机、无人机、潜水污水排污泵水泵、数字对讲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伐桩处置薄膜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793.68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整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项目编码:

50023522T000002134976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云阳县林业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4-农业科

部门联系人:

李柏霖


联系电话:

13594722387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0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培育栾树、乌桕、鹅掌楸等苗木50万株。

培育栾树、乌桕、鹅掌楸等苗木50万株。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培育优良林木种苗

500000

500000

0

100

10

10



苗木质量等级

2

2

0

100

10

10



种苗合格率

%

90

90

0

100

10

10



当年任务完成率

%

80

80

0

100

10

10



完成规划编制任务预算限额

万元

30

30

0

100

10

10



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人均年增收

3000

3000

0

100

10

10



苗圃场年增长率

%

10

10

0

100

10

10



有效保障全县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的苗木需求


定性

1

0

100

5

5



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


定性

1

0

100

5

5



项目实施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


定性

1

0

100

5

5



用苗单位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85

6.25

100

5

5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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