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阳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办等职责:
1.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
2.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巡察任务,履行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职责,依纪依法了解有关情况; 2.负责按规定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3.负责收集整理巡察材料,分析综合情况,形成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等;4.负责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办理移交问题线索,对巡察移交共性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5.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机构(正科级),设在县纪委。县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和督查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县委巡察办1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59.80万元,支出总计459.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5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8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其中:基本支出459.8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8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15万元,占7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03万元,占1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7.86万元,占3.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占6.4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增减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4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 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0.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2.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和开展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2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7.2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80.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巡察区县专题片会、巡察等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37.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组织专题培训及外派培训人次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03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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