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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云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云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云阳县纪委)和云阳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云阳县监委)合署办公。中共云阳县纪委云阳县监委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13个(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县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派出机构7个(县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第二监察室、第三监察室、第四监察室、第五监察室、第六监察室和第七监察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20.51万元,支出总计3720.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0.5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其中:基本支出3375.58万元,占90.73%;项目支出344.93万元,占9.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20.5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16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16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1.05万元,占8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73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6.91万元,占1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0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

2)卫生健康支出126.68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

4住房保障支出205.88万元,占5.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无增减持平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43万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9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2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3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7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2万元,下降35.43%,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减少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3万元,下降25.07%,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15.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调研和开展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3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9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49元,车均购置费25万元,车均维护费3.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45.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纪检监察系统区县专题片会、巡察、专题培训会等会议增加,所以会议费相比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继续落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政策和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培训及外派培训人次增加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运行维护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12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县廉政教育中心物业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44.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认真贯彻《预算法》,按照讲究绩效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两轮巡察,完成对21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和138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有序推动巡察全覆盖任务,县管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进度为54.7%;共发现问题1359个,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3条,立案审查24人,给予提醒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

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巡察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苏彬55128037

主管部门

县委巡察办

预算单位

中共云阳县纪委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40

40

40

100%

其中:县级支出

40

40

40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两轮巡察,完成不少于20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并对所属村(社区)党组织的开展延伸巡察。

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完成对21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和138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 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巡察轮数

2

100%

数量指标

巡察单位

21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巡察问题整改率

=100%

100%

其他说明

(二)部门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037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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