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起草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 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 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提出政府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投资规模及方向、中央及市县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评审、评估政府投入的智慧应用建设,提出大数据、智能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形成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
5. 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
6. 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大数据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 有关职责分工。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行业及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服务供应企业的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协调和后勤保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我县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2. 数据管理应用科。负责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存储登记和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评审、评估政府投资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及预算资金,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等投资项目。开展大数据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推动大数据政用、民用,统筹推进智慧云阳建设。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建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3. 信息化推进科。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研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动全县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4. 产业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政策措施、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推动大数据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04.01万元,支出总计1404.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大数据产业孵化园运维管理和水口数智森林满员任务和招商工作等增加了收支。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招商工作经费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0.29万元,占27.09%;项目支出1023.72万元,占72.9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年终无结转,结转资金财政收回后下年安排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4.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的收入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2.19万元,增长277.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0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2.19万元,增长277.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收支预算,款项及时拨付到位,支付效率高。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23万元,占2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6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500.00万元,占35.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云计算保底服务费用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98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职工在职月份数增加,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5.33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医疗等保险支出按标准调整。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9.99万元,占35.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华为云计算保底服务费用,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2.48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在职月份数增加,对应调整当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支出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3万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7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1万元,增长46.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41.58%,主要原因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机关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万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产生。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工作任务需要,没有费用产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购置需求。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主要用于车险、车内清洁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随着工作任务加重,公车使用率增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大数据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大数据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招商引资企业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86.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万元,下降75.8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会议费支出。(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645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数字化能力,我局举办培训较多,实际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室维修、购置办公桌椅、电脑等固定资产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6万元,增长4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同时招商引资任务加重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0个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13.72万元(详见附件《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整体监控 | 项目编码: | 50023500023P000064 | 自评总分: | 96.36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7-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产业发展科 | 部门联系人: | 黄礴宇 | 联系电话: | 1362822569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718,240.26 | 14,040,146.67 | 8,940,146.6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18,240.26 | 14,040,146.67 | 8,940,146.67 | 63.67 | 10.00 | 6.36 | ||||
一般公共预算 | 3,718,240.26 | 14,040,146.67 | 8,940,146.67 | 63.67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云阳实际,以人民需求便捷为着力点,深挖各部门业务场景,制定需求清单、多跨场景清单、改革清单,推出10个“云上+”系列产品,力争在“渝快政”“渝快办”上线推广;推动全县20个应用平台接入“渝快政”,丰富场景应用;启动建设全县数据资源底座,横向联通30个行业部门(单位)。启动部门数据前端采集工作,升级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自建非涉密系统接入,建成自然人、法人、公共信用等3个综合数据库,汇聚数据 条;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培育计划、大数据产业园“满园”行动,引育大数据企业25家,数字经济核心企业达100家;依托全国首个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重庆分中心云阳运营中心,引导县内200家企业使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等1+4平台,统筹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发挥云上营商公司链主作用,加快构建数字产业生态圈。 |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作为切入点,围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印发《水口数智森林小镇大数据产业园“满园”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阳县数字经济核心企业提升培育计划(2023-2025年))》,指导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二是做深做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工作。深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重新梳理摸排大数据企业,摸清我县大数据产业底数,分析产业链和市场发展前景,围绕税收贡献、创造就业、科技研发、招商引资等方面持续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大数据企业共有165家,新增规上服务业1家(云上营商公司),其中“四上”企业30家,参保人数535人,营业收入超15亿元,“四上企业”科研投入超100万元,税收贡献持续保持正增长。三是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围绕大数据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招引和培育。截至目前,已外出招商11次,与22家企业完成50余次招商引资洽谈,已签订招商引资项目11个(其中工业项目1个),完成协议资金1.73亿元。四是积极做好大数产业园企业入驻工作。高质量谋划水口数智森林小镇大数据产业布局,按照准入正负面清单要求,推动水口数智森林小镇大数据产业园正式开园。截至目前,已完成停车、交通、餐饮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12家企业正式入驻。五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本年牵头建设6个重点项目,6月调减1个社会投资项目,新谋划7个储备项目。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95668.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总额75%,各项目进度均按时推进。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渝快政”应用接入 | 个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办公楼租赁面积 | 平方米 | ≤ | 606 | 606 | 0 | 100 | 10 | 10 | 否 | |
建成综合数据库 | 个 | ≥ | 3 | 3 | 0 | 100 | 10 | 10 | 是 | |
举办2023年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云阳分论坛 | 次 | ≥ | 1 | 1 | 0 | 100 | 15 | 15 | 否 | |
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企业 | 家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启动建设全县数据资源底座,横向联通行业部门(单位) | 个 | ≥ | 30 | 3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数据中心年稳定运行天数 | 天 | ≥ | 350 | 350 | 0 | 100 | 5 | 5 | 否 | |
新增“云上+”产品 | 个 | ≥ | 10 | 1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租赁兴旺路孵化园面积 | 平方米 | ≥ | 6000 | 6000 | 0 | 100 | 5 | 5 | 否 | |
孵化园入驻企业带来的就业岗位 | 个 | ≥ | 100 | 105 | 5 | 100 | 10 | 1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10 | 10 | 否 |
我部门对云阳县大数据产业孵化园运营管理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73万元,评价得分95.79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支付不及时,企业入驻率不稳定等主要问题,提出及时跟进资金流转支付,优化云阳县大数据产业孵化园布局和企业结构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云计算服务保底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99.99万元,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支付不及时,机柜使用率不高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宣传云计算服务,降低机柜运行成本,提高机柜使用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云阳县大数据产业孵化园运营管理费用 | 项目编码: | 50023522T000000109795 | 自评总分: | 95.78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7-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产业发展科 | 部门联系人: | 刘祥翠 | 联系电话: | 15123459567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237,300.00 | 137,3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237,300.00 | 137,300.00 | 57.85 | 10.00 | 5.78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237,300.00 | 137,300.00 | 57.85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快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做好孵化园内企业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提高产值和税收,通过招商引资,壮大孵化园内企业数量。为我县数字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建成大数据示范型孵化产业园。 | 加快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做好孵化园内企业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提高产值和税收,通过招商引资,壮大孵化园内企业数量。为我县数字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建成大数据示范型孵化产业园。 | 已做好孵化园内企业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提高产值和税收,通过招商引资,壮大孵化园内企业数量,建成大数据示范型孵化产业园。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新入驻企业 | 家 | ≥ | 10 | 12 | 20 | 100 | 15 | 15 | ||
租赁孵化园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 | 4500 | 4500 | 0 | 100 | 15 | 15 | ||
安全事件发生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入驻企业营业收入增加额 | 万元 | ≥ | 6000 | 6100 | 1.67 | 100 | 20 | 20 | ||
孵化园企业就业人数增加 | 人 | ≥ | 50 | 54 | 8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项目名称 | 2018-2022年云阳县云计算保底服务费用 |
评价金额 | 9350万元 |
被评价单位 | 县大数据发展局 |
评价结论 | 良 |
主要绩效 | 先后建成云阳政务云平台过渡机房和云计算数据中心机房,并完成过渡机房向云计算数据中心机房全部业务的迁移,每年顺利通过数据安全等保3级(T3)评测。对全县39个单位85个项目提供云计算服务,相关单位满意度90%以上。 |
主要问题 | 项目主管部门未制定项目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未明确管理费的使用方向和具体要求,项目管理费使用有待规范。 |
改进建议 | 建立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费的使用方向、预算编制、资金管控、资金核算、资金绩效等具体要求,在确保管理费安全、高效、合规使用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
评价机构 | 重庆市泰发会计师事务所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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