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起草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提出政府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投资规模及方向、中央及市县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评审、评估政府投入的智慧应用建设,提出大数据、智能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形成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
5.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
6.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大数据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行业及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服务供应企业的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协调和后勤保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我县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数据管理应用科。负责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存储登记和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评审、评估政府投资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及预算资金,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等投资项目。开展大数据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推动大数据政用、民用,统筹推进智慧云阳建设。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建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三)信息化推进科。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研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动全县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四)产业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政策措施、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推动大数据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三)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的下属事业单位有1个,为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331.83万元,支出总计3331.83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54万元,增长47.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0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3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7.17万元,增长382.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支付效率高;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年初结转和结余为93.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32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5.56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支付效率高。其中:基本支出223.72万元,占6.73%;项目支出3102.11万元,占93.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3.03万元,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02万元,下降93.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款项及时拨付到位,支付效率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7.17万元,增加382.23%。主要原因是增加华为云计算保底服务项目费用、人员社保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68万元,增加1577.10%。主要原因增加华为云计算保底服务项目费用、房屋租金追加预算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2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5.56万元,增加53.24%。主要原因是华为云计算保底服务项目费用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5万元,占6.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9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当年人员社保缴费随之上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8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等保险支出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应调整当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科学技术支出2999.75万元,占9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拨付华为云计算保底服务费用,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4.36万元,占2.5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收入进行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7.17万元,增长382.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支付效率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68万元,增长1577.10%。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收入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5.56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9.67万元,增长1062.26%。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02万元,下降93.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款项及时拨付到位,支付效率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5万元,占6.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2万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人员增加,在职月份数增加,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9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人员增加,在职月份数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68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4.36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21.80%,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人员增加,在职月份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科技技术支出2999.75万元,占9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年终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万元,增长90.95%,主要原因是2020大数据发展局人员增加,在职月份数增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9万元,下降66.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坚持八项规定,节约机关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1.13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坚持八项规定,节约机关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1万元,下降59.28%,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公务车辆,2020年我局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我局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产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出国(境)费用产生。
2020年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主要用于车险、车内清洁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万元,下降20.77%,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公务车辆,2020年我局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6.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大数据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大数据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招商引资企业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招商任务重,公务接待增加,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1万元,增长76.78%,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招商任务重,公务接待增加,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6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31元,车均维护费3.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新办公室维修购置办公桌椅、电脑等固定资产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9万元,下降66.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坚持八项规定,节约机关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86.54%,主要原因2020年大数据发展局坚持八项规定,节约机关开支。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会议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102.11万元。如2020年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任务。
项目名称 |
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 |
2 |
2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力提升云阳县大数据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2个签约项目,协议资金2000万,落地资金1000万。 |
超额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2个签约项目,协议资金2000万,落地资金1000万任务。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签约项目 |
≥1个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协议资金 |
≥2000万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落地资金 |
≥1000万 |
当年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以前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增加税收 |
≥20万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增加产值 |
≥1000万 |
当年完成 |
20 |
2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就业岗位 |
≥100人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当年完成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53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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